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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原出版传媒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关于河南出版产业园三期招租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所属类别:中标公告-中标公告     所属地区:郑州市     上传时间:2020-5-26     阅读次数:       关闭 |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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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原出版传媒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关于河南出版产业园三期招租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招标编号:0635-2001n0149)
公示开始时间:2020年05月26日00时00分00秒
公示结束时间:2020年06月01日00时00分00秒
本中原出版传媒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关于河南出版产业园三期重新招租公告(招标项目编号:0635-2001n0149)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确定001 第1包的中标候选人,现公示如下:
一、评标情况
001第1包
1、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排序
中标候选人名称
投标报价
质量
工期/交货期
1
河南经纬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2128万元/年均万元
/
/
2、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序号
中标候选人名称
项目负责人姓名
相关证书名称及编号
1
河南经纬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
/
3、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序号
中标候选人名称
响应情况
1
河南经纬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
二、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各竞租人对成交结果如有异议,可以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内,以书面形式向出租人或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定代表人签字,并附相应的证明材料),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一并提交(邮寄、邮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三、其他公示内容
河南省机电设备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受中原出版传媒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的委托,就中原出版传媒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关于河南出版产业园三期招租项目参照国内竞争性磋商组织进行了招租,现将本次招租的成交结果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采购编号
项目名称:中原出版传媒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关于河南出版产业园三期招租项目
采购编号:0635-2001n149
二、项目简要说明
1、项目范围及内容:河南出版产业园三期工程位于郑东新区金水东路与农业南路交叉口东南角,由“a座(西楼)”和“b座(东楼)”(以下简称a座、b座)两座物业组成,总建筑面积约8.4万平方米(其中地上约5.7万平方米,地下约2.7万平方米),整体定位为文化商业综合体(不含b座24小时新华书店,约3000平方米)对外出租,要素包含但不局限于:电影院线、小型剧场演艺、书店、商业、文创产品、休闲餐饮、北广场文化地标设计改造(含地下商业改造并连通地铁站)等,整体要突出文化品位和特色,充分体现独特、浓厚的文化氛围,能够展现河南特色文化元素,且要与商业很好的融合,层次分明,打造我省规模最大、全国有地位、文化特色鲜明、影响力显著的文化“龙头”阵地。
2、租赁期:18年(含12个月免租期及北广场地下改造期,所有分项经营期限均保持一致)。
3、出租最低限价:除去免租期,17年的年均租金报价不得低于2100万元人民币(不含约3000平方米新华书店, 不含第 4 年开始后的涨幅部分),低于该报价的将被视作无效响应。其中:第1年为免租期,第2年当年租金不得低于年均租金的50%(第5年底前应将剩余50%的部分租金补交齐),第3年当年租金不得低于年均租金;从合同执行的第4年开始,在上一年度租金的基础上每年按不低于2%的涨幅提高年租金,直到租期结束;全部17年的租金总额不得低于年均租金乘以17年租期的总额。
4、租金缴纳方式:租金按半年度缴纳(须提供第三方担保),先缴租金后使用物业。承租人在签订合同时,向出租人交纳约定数额的租金。以后每半年度的租金,须在下一缴纳期限45日前缴纳租金,逾期未缴纳,出租人将按照欠交租金金额的5‰/天收违约金;逾期超过10日未缴纳租金的,出租人有权与承租人解除合同。
5、租金履约保证金:租赁合同签订时,承租人应一次性向出租人交纳年均租金的10%,作为租金履约保证金,合同执行期间租金履约保证金不能抵作承租人应交纳的费用。合同期满,承租人没有任何违约行为,出租人须一次性无息退还承租人租金履约保证金。
6、北广场改造专项履约保证金:竞租人必须承诺对北广场进行地下商业改造并连通地铁站(约定北广场地下商业开发二至三层,面积约在1.3—2万平方米左右,且须将地铁出口引入到商业内,改造后的产权归属出租人,改造过程中的所有手续及建设费用全部由承租人负责办理并承担,出租人给予积极配合;合同存续期内承租人享有经营权及收益权,但不得将北广场的经营权及收益权作担保进行融资或为第三方借款进行担保,合同提前终止或到期后应妥善保持改造完好状态且无偿将经营权及收益权交还出租人)。
租赁合同签订时,承租人应一次性向出租人交纳北广场改造专项履约保证金约2000万元人民币,可视地铁连通及地下商业规划、用地性质变更等手续办理、施工进度等,分期分批返还,开工手续审批完成返还30%,主体施工完成返还40%,竣工验收合格后并交付使用返还30%;如因承租人原因导致工程无法开工实施或中途终止,相对应的履约保证金不退,作为违约金归于出租人所有。(合同模板中约定:确属承租人自身原因,或政策允许但承租人不积极作为,致使北广场改造目的不能实现的,均构成承租人对承诺的违反,其相对应的专项改造履约保证金出租人不予退还,由此给出租人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承租人全部承担,且出租人有权解除本租赁合同;无论何种原因,致使北广场改造目的不能实现的,如租赁合同继续履行,17年租赁房屋每年租金在当年租金标准基础上上调15%。)
7、装修改造期:不超过12个月。
8、北广场改造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内。
9、水、电费交纳方式:由承租人承担,出租人代收或承租人直接代出租人交纳(出租人出具收据)。
10、承租期间房屋交付及装修改造:承租人应向出租人交纳首次租金和租金履约保证金全部到账后,出租人交付房屋;装修期间水费、电费等由承租人承担。
11、房屋设施设备:
(1)租赁期内,房屋设施设备可由承租人使用,但必须保证正常运转。如因承租人经营需要对房屋及其配套设施进行改造、维修、更新,其方案必须由出租人书面审核同意签字,且出租人不承担任何费用和责任;
(2)对更新维修更换下来的装置、设备等固定资产(如有)处置,承租人提出处置方案后必须由出租人书面同意后实施;
(3)租赁期满或中途退租的,出租人有权要求承租人限期将新增添置可移动的装置及设备搬离或清理,承租人逾期不搬离或不清理的,则视为放弃其所有权,出租人可自行处置并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因此而产生的费用由承租人承担;
(4)租赁期限届满或中途退租后,装修改造和改造黏连部分无偿归出租人所有,承租人不得对任何改造部分及房屋架构进行拆除或破坏,否则应当承担由此给出租人造成的损失;
(5)停车场及水、电、冷暖、消防等设施,由出租人在保证正常运转的情况下现状据实交付;合同执行期内,设备的更换和维护及费用由承租人负责,并提前向出租人报备;
(6)承租人根据商业经营功能定位及用电设计(含餐饮用电和灯光用电等)情况,自行负责对现有电力进行增容并办理相关审批手续,自行承担费用,出租人给予积极配合。
12、室外灯光亮化改造:以中原文化、黄河文化为核心,打造大型“中华源·黄河魂”文化灯光秀(情景剧),整体优化出版产业园的“亮化工程”,推动文旅融合,打造文创产业和“夜间经济”,点亮郑州,带动全省,影响全国,成为“网红打卡地”,建设我省文化传播阵地的旗舰与标杆,努力构筑河南文化产业的新高地乃至高峰。届时,集团将统一设计、统一实施整个园区的灯光亮化改造工程方案,实施过程中将充分征求承租人意见和建议,具体方案由承租人与园区灯光设计施工方协商(整个产业园区灯光亮化工程将来以政府管理部门审批为准),实施费用按产业园三期租赁区域据实核算、自行承担。
13、其他要求:承租人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合法诚信经营。租赁经营期间,承租人可以进行正常招商活动,但不得整体转租或私自转移经营权及收益权;承租人未经出租人书面同意不得使用出租人的名义从事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有损于出租人名誉的任何活动;不得从事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及易产生环境污染的经营活动;不得利用所租房屋从事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承租人使用该房屋所产生的水、电、卫生、工商、税务及其他费用由承租人自行承担,并按时足额缴纳。
三、招租公告媒体及日期
2020年4月24日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原出版传媒集团公司官网》发布。
四、磋商信息
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0年5月10日9时
递交磋商响应文件地点:郑州市金水东路 39 号河南出版大厦 a 座 920 室
磋商日期:2020年5月10日
磋商地点:郑州市金水东路39号河南出版大厦a座811室
五、成交信息
成交承租人:河南经纬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成交金额:人民币2128万元/年均(不含第 4 年开始后的涨幅部分)
成交人地址:郑州市金水区建业路东、货站街北华贸中心1号楼2层206号
六、成交结果公告发布媒体及公告期限
本项目成交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原出版传媒集团公司官网》发布。
公告期限:5日
七、本次招租联系事项
出租人:中原出版传媒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闫老师 联系方式:0371-87528905
代理机构:河南省机电设备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曾先生 何女士 联系方式:0371-86079192
各竞租人对成交结果如有异议,可以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内,以书面形式向出租人或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定代表人签字,并附相应的证明材料),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一并提交(邮寄、邮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2020年5月26日
四、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中原出版传媒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五、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原出版传媒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金水东路 39 号河南出版大厦 a 座
联系人:闫老师
电话:0371-87528905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省机电设备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东明路187号
联系人:曾先生 何女士
电话:0371-86079192
电子邮件:zhaobiao86079192@126.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_______________(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_______________(盖章)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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