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县交通事业发展中心2023年新安县x153石杨线修复性养护工程项目-成交公告 2025-3-11
中小微企业融资申请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新安政采磋商-2025-6 2、采购项目名称:新安县交通事业发展中心2023年新安县x153石杨线修复性养护工程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5年02月27日 5、评审日期:2025年03月11日 二、成交情况
包号 | 采购内容 | 供应商名称 | 地 址 | 中标金额 | 单位 | 备注信息 | 新安政采磋商(2025)0007号-1 | 新安县交通事业发展中心2023年新安县x153石杨线修复性养护工程项目 | 新安县路通公路养护工程有限公司 | 河南省洛阳市新安县汉关街道人和路36号 | 3,798,162.00 | 元 | 评审总得分:90.5分
序号 | 名称 | 施工范围 | 施工工期 | 项目经理 | 执业证书信息 | 1 | 新安县交通事业发展中心2023年新安县x153石杨线修复性养护工程项目 | 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磋商文件内所有内容(详见磋商文件) | 30日历天 | 林超 | c20190941032301500085 |
三、评审专家名单 | 张景会、李中玉、曾伟(业主) |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 收费标准:本次采购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人支付,收费标准参考省协会《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豫招协[2023]002号)的标准收取。 | 收费金额:39,981.62元 | 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 本次中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 | 六、其他补充事宜 | 1、公告日即为成交通知书领取日。公告日起2个工作日内,被授权的成交供应商代表应到代理机构(或采购单位)指定地点及时领取成交通知书,逾期未领取的,视同公告日已领取。成交供应商应按照规定的时限和程序与采购单位完成合同的签订。
2、各供应商如对以上结果有异议,请于本成交结果公示公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同时向采购人和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签字盖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投标时的授权人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件(以上资料原件和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3、监管部门、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监管部门:新安县财政局
监管部门联系人:新安县财政局采购办
监管部门联系方式:0379-67283936 |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1. 采购人信息 | 名称:新安县交通事业发展中心 | 地址:洛阳市新安县人和路54号 | 联系人:曾先生 | 联系方式:0379-67290108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名称:河南馥铧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河南省洛阳市伊滨区中德产业园6幢101室 | 联系人:王先生 | 联系方式:0379-64323930 | 3.项目联系方式 | 项目联系人:王先生 | 联系方式:0379-643239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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