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方城县委政法委员会方城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改建工程项目-成交公告 2025-4-29
中小微企业融资申请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方财磋商采购-2025-26 2、采购项目名称:中共方城县委政法委员会方城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改建工程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5年04月17日 5、评审日期:2025年04月29日 二、成交情况
包号 | 采购内容 | 供应商名称 | 地 址 | 中标金额 | 单位 | 备注信息 | 方财磋商采购-2025-26-1 | 中共方城县委政法委员会方城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改建工程项目 | 裕州绿地建设工程(河南)有限公司 | 河南省南阳市方城县杨集镇高速通道与方杨路十字口西北60米 | 2,203,500.00 | 元 | 评审总得分:85.2分
序号 | 名称 | 施工范围 | 施工工期 | 项目经理 | 执业证书信息 | 1 | 第一标段 | 采购需求全部内容 | 40日历天 | 史欣欣 | 豫2412023202402028 |
三、评审专家名单 | 时海新(组长)、韩红帅、王兴亚 |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 收费标准:参照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豫招协[2023]002号)规定向成交供应商收取代理服务费。 | 收费金额:24,035.00元 | 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 本次中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方城县)》(http://ggzyjy.fangcheng.gov.cn)网站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 | 六、其他补充事宜 | 各有关当事人对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原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质疑要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1. 采购人信息 | 名称:中共方城县委政法委员会 | 地址:河南省方城县县城文化路238号 | 联系人:刘东 | 联系方式:13838982772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名称:河南鸿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南阳市工业路137号 | 联系人:张淼 | 联系方式:17657370007 | 3.项目联系方式 | 项目联系人:张淼 | 联系方式:176573700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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