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号 | 采购内容 | 供应商名称 | 地 址 | 中标金额 | 单位 | 备注信息 |
光财竞争性磋商-2025-26-1 | 对福利院南楼养老服务用房及其配套服务设施进行重度残疾人照护服务设施改造,改造内容包括房间(含门窗、地面、吊顶、水电等)、残疾人服务设施等(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 光山县光大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河南省信阳市光山县紫水街道九龙路与光明大街交叉口往南100米 | 3,775,585.35 | 元 | 评审总得分:98.33分
序号 | 名称 | 施工范围 | 施工工期 | 项目经理 | 执业证书信息 | 1 | 光山县社会福利院南楼重度残疾人照护服务设施建设项目 | 工程量清单所含的全部内容 | 90日历天 | 管仁锋 | 豫2412022202306589 |
三、评审专家名单 |
李振清(组长)、周磊、裴广领 |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
收费标准:参照《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豫招协【2023】002号文件规定收取 |
收费金额:39,755.00元 |
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
本次中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光山县)》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 |
六、其他补充事宜 |
各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同时向采购人与招标代理机构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二)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三)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四)事实依据;(五)必要的法律依据;(六)提出质疑的日期。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一并提交),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监督单位:光山县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
联系方式:0376-8856019 |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1. 采购人信息 |
名称:光山县民政局 |
地址:光山县紫水大街6号 |
联系人:李军 |
联系方式:13939716568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名称:中弘天合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光山县紫水大街与健康路交叉口向西50米 |
联系人:张树亮 |
联系方式:17633766309 |
3.项目联系方式 |
项目联系人:张树亮 |
联系方式:1763376630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