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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市偃师区顾县镇人民政府2025年偃师区顾县镇苗湾村道路提升项目-成交公告
2025-7-29

中小微企业融资申请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偃政采磋商-2025-72
2、采购项目名称:洛阳市偃师区顾县镇人民政府2025年偃师区顾县镇苗湾村道路提升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5年07月17日
5、评审日期:2025年07月29日
二、成交情况
包号采购内容供应商名称地 址中标金额单位备注信息
偃师政采磋商(2025)0069号-1洛阳市偃师区顾县镇人民政府2025年偃师区顾县镇苗湾村道路提升项目河南昶颖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中国(河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洛阳片区高新区华夏路45号17幢3-602841,900.00评审总得分:89分
序号名称施工范围施工工期项目经理执业证书信息
1洛阳市偃师区顾县镇人民政府2025年偃师区顾县镇苗湾村道路提升项目本项目磋商文件、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及答疑(若有)等全部内容40日历天彭翔龙豫241151694839

三、评审专家名单
刘林、王基生、邱炯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参照《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豫招协【2023】002号)》规定的标准收费,由成交人领取成交通知书前一次性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
收费金额:10,100.00元
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本次中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洛阳市)》、《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
六、其他补充事宜
1.公告日即为成交通知书领取日。公告日起1个工作日内,本次采购将通过“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向成交供应商发出电子成交通知书,成交供应商可网上登录交易平台后自行打印。成交供应商应按照规定的时限和程序与采购单位完成政府采购合同的签订; 2.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本成交公告发布之日后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质疑(法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一并提交质疑函原件及相关证明材料(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3、监管部门:洛阳市偃师区财政局 监管部门联系人:洛阳市偃师区财政局 监管部门联系方式:0379-67716599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洛阳市偃师区顾县镇人民政府
地址:洛阳市偃师区顾县镇
联系人:郭先生
联系方式:03796751938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河南义正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金梭路32号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方式:1327380990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方式:13273809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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