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号 | 采购内容 | 供应商名称 | 地 址 | 中标金额 | 单位 | 备注信息 |
平公资采2025723号-1 | 叶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叶县新东环道路提示标牌及老东环大货车禁行标识标牌采购,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 叶县金鹰交通设施有限公司 | 河南省叶县九龙街道东菜园村 542 号 | 702,200.00 | 元 | 评审总得分:88.58分
序号 | 名称 | 品牌(如有)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价 | 1 | 详见附件 | 详见附件 | 详见附件 | 详见附件 | 详见附件元 |
四、评审专家名单 |
张米然、张艺琼、张卫娜、王军峰、王星(业主代表) |
五、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
收费标准: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参照《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豫招协[2023]002号计取,由中标单位向代理机构支付。 |
收费金额:12,500.00元 |
六、中标公告发布的媒介及中标公告期限 |
本次中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平顶山市政府采购网》、《叶县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上发布,中标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 |
七、其他补充事宜 |
1.评标委员会对所有投标文件的总分排序(详见附件一);2.各评委对所有投标人投标文件的分项评分明细(详见附件二);3.投标人投标文件被否决原因:(无)4.投标人投标文件中所提供的业绩证明:无;5.中小企业声明函(详见附件);6.根据评标结果、中标结果公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确定叶县金鹰交通设施有限公司为本项目中标人,其他投标人未中标;7.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次中标结果如有异议请在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相关规定,以书面形式同时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定代表人签字),由其授权代表携带法人授权书及本人身份证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8.监督部门信息监督单位:叶县财政局,统一信用代码:1141042200548215xm 联系电话:0375-2316208;9.该公告已同步至“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微信公众号”,可通过公众号中的服务栏目进行查阅”。 |
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1. 采购人信息 |
名称:叶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 |
地址:叶县昆阳大道417号 |
联系人:包女士 |
联系方式:0375-3649310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名称:河南崇咨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河南省平顶山市湛河区北渡镇凤凰小区6号楼商业205号 |
联系人:张先生 |
联系方式:0375-8092369 |
3.项目联系方式 |
项目联系人:张先生 |
联系方式:0375-809236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