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宝市寺河乡人民政府灵宝市2022年寺河乡农村综合性改革试点试验项目苹果小镇产学研基地基础设施改造提升项目-成交公告 2025-8-23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灵宝竞磋采购-2025-121 2、采购项目名称:灵宝市寺河乡人民政府灵宝市2022年寺河乡农村综合性改革试点试验项目苹果小镇产学研基地基础设施改造提升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5年08月11日 5、评审日期:2025年08月22日 二、成交情况
包号 | 采购内容 | 供应商名称 | 地 址 | 中标金额 | 单位 | 备注信息 | lbgz[2025]221-zc164-1 | 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图纸、工程量清单及答疑纪要等列明的所有内容 | 甘肃诺扬建设有限公司 | 甘肃省张掖市临泽县工业开发区 | 2,028,000.00 | 元 | 评审总得分:83.66分
序号 | 名称 | 施工范围 | 施工工期 | 项目经理 | 执业证书信息 | 1 | 灵宝市2022年寺河乡农村综合性改革试点试验项目苹果小镇产学研基地基础设施改造提升项目 | 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图纸、工程量清单及答疑纪要等列明的所有内容 | 30日历天 | 杨硕 | 甘 262192046598 |
三、评审专家名单 | 郭萃玉(采购人代表)、秦旭英、马灵华 |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 收费标准:本项目代理费乙方参照河南省招标投标协会关于印发《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豫招协【2023】002号文的收费标准收取代理费,由成交人在领取成交通知书之前一次性缴纳 | 收费金额:22,280.00元 | 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 本次中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三门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 六、其他补充事宜 | 本公告公示期为1个工作日。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本成交公告公示期(1个工作日)满后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加盖公章)及本人身份证件一并提交,并以质疑函接受的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供应商名称:甘肃诺扬建设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贾天鹏联系电话:17793655777机构代码证:91620723ma73khdx0e监督单位:灵宝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联系电话:0398-8852670监督单位:中共寺河乡纪律检查委员会联系电话:0398-6368806 |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1. 采购人信息 | 名称:灵宝市寺河乡人民政府 | 地址:灵宝市寺河乡 | 联系人:雷先生 | 联系方式:13839839502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名称:河南匠之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河南自贸试验区郑州片区(经开)航海东路1356号商鼎大厦506、508号房间 | 联系人:纪先生 | 联系方式:15837183802 | 3.项目联系方式 | 项目联系人:纪先生 | 联系方式:15837183802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