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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市偃师区水利局《黄河流域伊洛河偃师段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及提升改造ppp项目(二期)实施方案》调整修编咨询服务项目-成交公告
2025-9-23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偃政采磋商-2025-109
2、采购项目名称:洛阳市偃师区水利局《黄河流域伊洛河偃师段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及提升改造ppp项目(二期)实施方案》调整修编咨询服务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5年09月08日
5、评审日期:2025年09月23日
二、成交情况
包号采购内容供应商名称地 址中标金额单位备注信息
偃师政采磋商(2025)0103号-1对原《黄河流域伊洛河偃师段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及提升改造ppp项目(二期)实施方案》调整修编。北京中泽融信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北京市东城区安定门外大街189号7层702a250,000.00评审总得分:90.67分
序号名称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时间服务标准
1《黄河流域伊洛河偃师段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及提升改造ppp项目(二期)实施方案》调整修编咨询服务项目对原《黄河流域伊洛河偃师段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及提升改造ppp项目(二期)实施方案》调整修编。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并通过相关部门审批;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提交修编实施方案;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并通过相关部门审批;

三、评审专家名单
关国强、叶秀梅、彭端伟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参照《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豫招协[2023]002号文件有关规定向中标、成交供应商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
收费金额:4,250.00元
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本次中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公告日即为成交通知书领取日。公告日起1个工作日内,成交供应商应及时领取成交通知书,逾期未领取的,视同公告日已领取。成交供应商应按照规定的时限和程序与采购单位完成政府采购合同的签订。 2、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本成交结果公告发布之日后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质疑(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一并提交质疑函原件及相关证明材料(邮寄件、电子邮件、网上平台等均可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3、监管部门:偃师区财政局 监管部门联系人:偃师区财政局 监管部门联系方式:0379-67716599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洛阳市偃师区水利局
地址:洛阳市偃师区首阳大厦9楼
联系人:齐先生
联系方式:0379-6777899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盛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高新技术开发区冬青街46号盛鼎科技产业园3号楼6楼
联系人:邰女士
联系方式:1372162005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邰女士
联系方式:137216200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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