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包号 | 采购内容 | 供应商名称 | 地 址 | 中标金额 | 单位 | 备注信息 |
| 栾川政采磋商(2025)0185号-1 | 该项目起点位于光明村村委,终点位于光明村十一组,提升道路全长2880m,路面宽4.5m。设计内容为在原混凝土路面上统一加铺 5cm 沥青面层,并施划道路标线。 | 河南泓发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 林州市石板岩镇圣相北路28号 | 1,354,000.00 | 元 | 评审总得分:90.33分
| 序号 | 名称 | 施工范围 | 施工工期 | 项目经理 | 执业证书信息 | | 1 | 栾川县石庙镇人民政府2025年栾川县石庙镇光明村弓巴沟道路提升工程项目 | 本项目工程量清单、答疑(如有)和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历天 | 马建伟 | 豫 1412013201517241 |
三、评审专家名单 |
| 贾伟伟(业主评委)、张厚峰、李文星(评审组长) |
|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
| 收费标准:由成交供应商支付。本次采购代理服务费依据《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豫招协[2023]002号)计取 |
| 收费金额:15,540.00元 |
| 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
| 本次中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 |
| 六、其他补充事宜 |
| 1、公告日即为成交通知书领取日。被授权的成交供应商代表应到采购代理机构指定地点及时领取成交通知书,本采购项目同时通过“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向中标人(成交供应商)发出电子中标通知书(成交通知书),中标人(成交供应商)可网上登录交易平台后自行打印。成交供应商应按照规定的时限和程序与采购单位完成采购合同的签订。 2、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本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通过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提出质疑或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函应符合招标文件规定),以书面形式提出的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一并提交质疑函原件及相关证明材料。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3、监管部门、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监管部门:栾川县财政局 监管部门联系人:栾川县采购办 监管部门联系方式:0379-66831029 |
|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 1. 采购人信息 |
| 名称:栾川县石庙镇人民政府 |
| 地址:洛阳市栾川县石庙镇 |
| 联系人:陈先生 |
| 联系方式:0379-66787505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 名称:河南沃馀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地址:河南省洛阳市洛龙区开元大道与新伊大街交汇处时尚one公寓1-857室 |
| 联系人:张女士 |
| 联系方式:0379-80899068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张女士 |
| 联系方式:0379-8089906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