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包号 | 采购内容 | 供应商名称 | 地 址 | 中标金额 | 单位 | 备注信息 |
| 伊滨政采招标(2025)0013号-1 | 本项目生产设备投资约130亿元,根据企业送审资料,审核该企业生产设备数量和价值,并出具审核意见。 | 洛阳敬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 洛阳市西工区纱厂南路9号(信昌大厦3-4楼) | 702,000.00 | 元 | 评审总得分:80.11分
| 序号 | 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 1 | 洛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工业和信息化局生产设备审核机构服务采购项目 | 招标文件要求的全部内容 | 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法规、标准和规范。 | 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法规、标准和规范。 | 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法规、标准和规范。 |
四、评审专家名单 |
| 王小军、杨静、张杰、朱娜、赵利梅。 |
| 五、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
| 收费标准:本次采购代理费由中标人支付,代理服务费按照发改办【2011】534号标准的计价收取。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向代理机构支付。 |
| 收费金额:10,530.00元 |
| 六、中标公告发布的媒介及中标公告期限 |
| 本次中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中标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 |
| 七、其他补充事宜 |
| 1、中标公告日起1个工作日内,被授权的中标供应商代表应到代理机构指定地点及时领取中标通知书,逾期未领取的,视同中标公告日已领取。中标供应商应按照规定的时限和程序与采购单位完成政府采购合同的签订。投标供应商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本中标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法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一并提交质疑函原件及相关证明材料(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2、监管部门:洛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财政金融局
监管部门联系人:洛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财政金融局
监督部门联系电话:0379-63335885 |
| 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 1. 采购人信息 |
| 名称:洛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
| 地址:洛阳市伊滨经开区(示范区)科技大厦24楼 |
| 联系人:周先生 |
| 联系方式:0379-61275400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 名称:中昌(河南)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地址:河南省洛阳市伊滨区枫叶路25号安装大厦17层1706 |
| 联系人:赵女士 |
| 联系方式:0379-65253919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赵女士 |
| 联系方式:0379-6525391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