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包号 | 采购内容 | 供应商名称 | 地 址 | 中标金额 | 单位 | 备注信息 |
| 偃师政采招标(2025)0014号-1 | 偃师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首阳大厦机关餐厅委托经营服务项目 | 洛阳国金餐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河南省洛阳市偃师区商城街道高速引线东、招商路北500米9号 | 0.00 | 元 | 评审总得分:90.8分
| 序号 | 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 1 | 偃师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首阳大厦机关餐厅委托经营服务项目 | 为偃师区首阳大厦机关餐厅提供经营服务。 | 符合国家、行业相关规范合格标准及采购人要求。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 | 符合国家、行业相关规范合格标准及采购人要求。 |
四、评审专家名单 |
| 靳进川(组长)、李雯、赵艳、郭丽娟、郭瑜嘉。 |
| 五、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
| 收费标准:本次采购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缴纳,参照《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豫招协〔2023〕002号规定文件收费标准计取。 |
| 收费金额:15,000.00元 |
| 六、中标公告发布的媒介及中标公告期限 |
| 本次中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洛阳市政府采购网》《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中标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 |
| 七、其他补充事宜 |
| 1.评审地点:偃师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评标三室。
2.公告日即为中标通知书领取日。公告日起1个工作日内,被授权的中标单位代表应到代理机构(或采购单位)指定地点及时领取中标通知书,逾期未领取的,视同公告日已领取。中标单位应按照规定的时限和程序与采购单位完成采购合同的签订。
3.本次采购将通过“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lyggzyjy.ly.gov.cn),向中标单位发出电子中标通知书,中标单位可网上登录交易平台后自行打印。该中标通知书加盖有采购代理机构的电子签章。
4.各有关当事人对中标公告有异议的,可以在本中标公告发布之日后7个工作日内,通过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提出质疑或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质疑(法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一并提交质疑函原件及相关证明材料(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5.监管部门、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监管部门:洛阳市偃师区财政局
监管部门联系人:赵先生
监管部门联系方式:0379-67716599 |
| 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 1. 采购人信息 |
| 名称:偃师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
| 地址:洛阳市偃师区首阳大厦 |
| 联系人:秦先生 |
| 联系方式:0379-63088272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 名称:东虹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 地址:洛阳市芳林南路芳林大厦2203室 |
| 联系人:张先生 |
| 联系方式:0379-63333611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张先生 |
| 联系方式:0379-633336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