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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市偃师区大口镇人民政府偃师区大口镇铁村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重点村项目-成交公告
2025-11-13

中小微企业融资申请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偃政采磋商-2025-130
2、采购项目名称:洛阳市偃师区大口镇人民政府偃师区大口镇铁村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重点村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5年10月29日
5、评审日期:2025年11月12日
二、成交情况
包号采购内容供应商名称地 址中标金额单位备注信息
偃师政采磋商(2025)0124号-1本项目主要施工内容为道路工程、广场工程、亮化工程、排水工程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河南贵宇建筑安装有限公司洛阳市孟津县会盟镇镇政府财政所3楼2,295,000.00评审总得分:70.45分
序号名称施工范围施工工期项目经理执业证书信息
1洛阳市偃师区大口镇人民政府偃师区大口镇铁村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重点村项目磋商文件、施工图纸、答疑(如有)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全部内容241日历天张向端豫241212290228

三、评审专家名单
时云霞、沈向锋、王征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参照原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 号)》及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所规定的收费标准收取,由成交人支付,在成交人领取成交通知书前(现金或转账的形式)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
收费金额:19,065.00元
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本次中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
六、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本成交公告发布之日后7个工作日内,通过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提出质疑或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次性提出质疑(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一并提交质疑函原件及相材料(邮寄件、传真件均予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2.根据《关于印发深入推进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工作实施通知》(洛财购〔2021〕4 号)文件要求,参加政府采购项目的中小微企业供应商,持中标通知书可向 金 融 机 构 申 请 合 同 融 资 。 详 情 请洛 阳 市 政 府 采 购 网(http://luoyang.hngp.gov.cn/),进入网站飘窗或业务指南窗口了解金融机构提供的融资服务内容。 3.监管部门、联系人系方式: 监管部门:偃师区财政局 监管部门联系人:偃师区财政局 监管部门联系方式:0379-67716599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洛阳市偃师区大口镇人民政府
地址:洛阳市偃师区大口镇
联系人:李女士
联系方式:0379-6758800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河南智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洛阳市洛龙区古城路以北王城大道西金泰盛唐至尊20幢
联系人:郭女士
联系方式:0379-6551789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郭女士
联系方式:0379-655178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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