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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门石窟莲花洞数字化保护及展示项目-中标公告 1、项目编号:洛自采(2025)0133号 2、项目名称:龙门石窟莲花洞数字化保护及展示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5年10月23日 5、评审日期:2025年11月13日 二、采购项目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合同履行日期: 本次招标项目为龙门石窟莲花洞数字化保护及展示项目,共一个标段。龙门石窟自北魏太和年间开始雕凿,延至唐宋,大规模断续营造达400余年,形成了我们今天看到的东西两山绵延长达1公里,状如蜂巢般的大小窟龛2300多个。历经千年沧桑,龙门石窟除遭受人为破坏外,自然损坏也是构成龙门石窟危害的重要因素。围岩崩塌、石刻风化、洞窟渗漏等病害为龙门石窟带来了毁灭性的危害,随着时光的流逝,自然带来的灾害日益加剧。如何对龙门石窟进行保护一直是我院待攻克的难题之一。(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建设周期为12个月。 三、中标情况
四、评审专家名单 孙继民、韩太国、张军营、高凯、李琳琳 五、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服务费按照洛阳市市级政府采购代理服务费支付标准(洛财购[2019]3号文)收取,由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一次性向代理机构支付。 收费金额:12000.00元 六、中标公告发布的媒介及中标公告期限 本次招标公告在《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中标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 七、其他补充事宜 1.评标地点: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评标三室。 2.本项目采购采用综合评分法。 3.投标人对中标公告有异议的,可以在本中标公告发布之日后7个工作日内,通过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提出质疑或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质疑(质疑函应符合招标文件规定),以书面形式提出的,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一并提交质疑函原件及相关证明材料(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4.公告日即为中标通知书领取日,被授权的中标人代表应到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指定地点及时领取中标通知书,逾期未领取的,视同公告日已领取。本次采购将通过“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向中标人发出电子中标通知书,中标人可网上登录交易平台后自行打印。中标人应按照规定的时限和程序与采购人完成合同的签订。5.监管部门、联系人和联系方式:监督部门:龙门石窟研究院监管部门联系人:机关纪委监管部门联系方式:0379-65980103 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龙门石窟研究院 地址:洛阳市龙顾路文保中心 联系人:李女士 电话:0379-65980158 采购代理机构:河南伊宸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洛阳市西工区九都路与芳林路交叉口红东方商务楼1617室 联系人:张先生、权女士 联系电话:0379-61125660 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先生、权女士 联系电话:0379-61125660 2198639.0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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