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包号 | 采购内容 | 供应商名称 | 地 址 | 中标金额 | 单位 | 备注信息 |
| 栾川单一-2025-1 | 栾川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栾川县“金顶之约”内容制作及传播活动项目 | 新华通讯社新闻信息中心 | 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西大街57号 | 900,000.00 | 元 | 评审价格:900000元
| 序号 | 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 1 | 栾川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栾川县“金顶之约”内容制作及传播活动项目 | 栾川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栾川县“金顶之约”内容制作及传播活动项目 | 合格,满足采购人的相关要求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3月31日 | 合格,满足采购人的相关要求 |
三、评审专家名单 |
| 常熠(评审组长)、延建伊、马娅楠(业主代表) |
|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
| 收费标准:采购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承担,按照《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豫招协【2023】002号收费标准执行,以成交价为基数计取。 |
| 收费金额:15,300.00元 |
| 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
| 本次中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 |
| 六、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
| 我单位计划实施《栾川县“金顶之约”内容制作及传播活动》项目,主要内容为:通过高水平的内容策划、视频制作与权威媒体传播,提升栾川县“金顶对话”品牌的影响力与美誉度,围绕“金顶对话”主题,策划、拍摄并制作三期高质量视频内容,并依托国家顶级媒体平台进行全方位、矩阵式传播,深度宣传栾川县在文旅融合、与乡村振兴等方面的成果与亮点。该项目具有独特性和不可替代性,只能从唯一的供应商处采购,采购方式为单一来源。推荐单一来源采购单位为:新华通讯社新闻信息中心。 |
| 七、其他补充事宜 |
| 无 |
| 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 1. 采购人信息 |
| 名称:栾川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
| 地址:栾川县文化艺术中心 |
| 联系人:张先生 |
| 联系方式:0379-66812344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 名称:河南洛辰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 地址:洛阳市涧西区浅井南路东九都西路以南中弘中央广场b区10幢11层1113 |
| 联系人:王慧 |
| 联系方式:18336799663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王慧 |
| 联系方式:1833679966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