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考县2016年第二批以工代赈项目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兰考县2016年第二批以工代赈项目已经豫发改代赈(2016)939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招标人为兰考县以工代赈领导组办公室,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英典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兰考县2016年第二批以工代赈项目; 2.2项目编号:YDZB16161 2.3建设地点:兰考县境内; 2.4建设规模:总投资约160万元; 2.5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设计变更(如有)、答疑纪要(如有)范围内所包含全部施工内容; 2.6工期要求:90日历天; 2.7质量要求: 合格; 2.8本次招标共划分两个标段,分别为: 第一标段:道路工程; 第二标段:打井工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第一标段:投标人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第二标段:投标人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须具备凿井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第一标段: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要求: 具有公路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不含临时)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它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单位加盖公章的无在建工程证明),并与公司具有劳动合同关系,参加了社会保险,自2015年1月1日以来具有类似项目业绩(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合同须显示项目经理姓名,须提供合同原件); 第二标段: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要求: 投标人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且未担任其它在建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提供单位加盖公章的无在建工程证明),并与公司具有劳动合同关系,参加了社会保险,自2015年1月1日以来具有类似项目业绩(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合同须显示项目负责人姓名,须提供合同原件); 3.3投标人业绩要求: 2013年8月1日以来,投标企业具有类似项目业绩(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须提供合同原件) 3.4对参与投标竞争的单位,要有企业注册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开具时间须在有效期内的为准); 3.5一家投标企业允许报名 2 个标段,只能中标 1 个标段,若出现同一投标企业同时为两个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时,则按照1、2、3、……标段的先后顺序确定该企业所中标段,且在其它标段不再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3.6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控股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 9 月 13 日至2016年 9 月 20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 ,下午13: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在兰考县政府采购与招投标交易所(兰考县裕禄大道中段83号,原公路管理局院内东一楼信息大厅)报名、资格审查及购买招标文件。 4.2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代理人(必须为本企业人员,报名时须提供其劳动合同、社保证明)身份证(若法定代表人直接到场报名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即可);提供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若有)(对已换发新版资质证书并可通过“全国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信息系统暨一体化工作平台”以及资质证书二维码标识查阅企业相关信息的,不用出示新版资质证书原件,但要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新版资质证书复印件及以上网站的企业资质网页查询信息);第一标段拟任项目经理的注册建造师证书(过期的,还须提供继续教育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第二标段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职称证);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无在建承诺书(拟任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企业人员,须提供其劳动合同、社保证明);企业及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证明(合同)各一份,企业注册所在地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投标单位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等投标人资格要求中要求的其他材料。 【以上所有材料出示有效证件的原件并留加盖企业公章的复印件三套。投标申请人如有相关证件的变更、延期等材料,应将其一并复印盖章。招标代理机构对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人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人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仍将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投标单位的投标将被拒绝。】 4.3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及地点:同报名时间及地点。 4.4招标文件售价:招标文件售价500元/标段,现金支付,售后不退。图纸押金300元/标段(中标单位不予退还,未中标单位公示结束后五日内凭完整图纸及收据退还押金)。 4.5开标截止时间前需向兰考县政府采购与招投标交易所缴纳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金额: 第一标段:人民币15000.00元; 第二标段:人民币15000.00元; 投标企业必须从公司基本帐户将投标保证金转至兰考县政府采购与招投标交易所,并到政府采购与招投标交易所换取收据,将收据、银行转账凭证及企业基本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附在投标文件中。 收款单位:兰考县政府采购与招投标交易所 开户银行:河南兰考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账 号:00000104059410318012 行 号:402492501017 5.投标文件的递交时间及开标时间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为:2016年 10 月 19 日下午14:30分,地点为兰考县政府采购与招投标交易所(兰考县裕禄大道中段83号,原公路管理局院内西四楼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将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信息网》及《兰考县招投标中心网》上同时发布。 7.联系方式 监督单位:兰考县政府采购与招投标交易所 联 系 人:尤先生 联系电话:13223808816 招标单位:兰考县以工代赈领导组办公室 联 系 人:马先生 联系电话:13938637360 代理机构:河南英典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15237893993
兰考县以工代赈领导组办公室 2016年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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