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马店市中心城区铁路物流园区和顺路(清河大道至货站北路)道路工程勘察、设计
招标编号:ZMD2016--375
1.招标条件 : 驻马店市中心城区铁路物流园区和顺路(清河大道至货站北路)道路工程勘察、设计已获驻马店市政府市长办公室会议纪要【2016】90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驻马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已落实)。项目己具备设计招标条件,现对驻马店市中心城区铁路物流园区和顺路(清河大道至货站北路)道路工程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2.1项目概况:本项目位于驻马店市中心城区和顺路(清河大道至货站北路)。 2.2时间要求:自签订合同协议书之日起 16个日历天完成工程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并按工期计划提交设计成果文件等。 2.3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设计、勘察规范、标准及规程,满足招标人所期望实现的技术质量目标。 2.4招标范围:驻马店市中心城区铁路物流园区和顺路(清河大道至货站北路)道路工程勘察、施工图设计(含道路、给排水、绿化、电力、电信、照明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为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行业道路设计乙级资质及以上和岩土工程勘察专业乙级资质及以上且符合资质证书核定承揽范围内的独立法人单位。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需具备工程系列城建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且项目负责人均为本单位在册人员。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家数不超过2家,联合体的各方需满足本公告相应要求,联合体各成员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报名,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与其他联合体的报名。联合体协议牵头人应为设计单位,勘察单位为联合单位。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4.1拟参与本项目投标的企业于2016年 9 月 26 日至 9 月 30 日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5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休息时间除外),到驻马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大厅预定招标文件。 4.2预定招标文件需携带有关证件(证明): 营业执照(副本)和资质证书(副本)、项目负责人职称证书、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以上内容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壹套,同时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原件。联合体各方除提供以上相应材料外,另提交联合体协议书壹份。 4.3预定招标文件费每套600元,售后不退。招标文件领取时间另行通知。 5.费用补偿 :无设计补偿费用。 6.资格审查方式 : 本招标工程项目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9.联系方式 招标人:驻马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代理机构:河南智鸿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天中山大道 地址:骏马路与通达路交叉口向北100m瀚宇商务楼17层1722室 联系人:李主任 联 系 人: 杨焕新 电 话: 0396-2612561 电 话: 0396-2190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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