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兴鹤大街灯杆景观灯采购项目 |
采购预算(元):1982040.00元 |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
采购编号:fzcg—2016—036 | 批复编号:2016a年04号 |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 工期:6日历天 |
采购人:淇滨区市政管理处 | 联系人(联系电话):龙先生13903923034 |
采购代理机构:河南方正水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联系人(联系电话):郭先生13383922689 |
财政部门监督机构:淇滨区政府采购监督科 | 联系人(联系电话):邓先生0392-3386210 |
采购内容及分包情况: 采购内容:兴鹤大街(卫河路--南海路)约332个路灯,664面国旗景观灯 分包情况:本项目不分包。 |
推荐供应商名单及推荐理由介绍: 河南华威照明科技有限公司推荐理由:符合竞争性谈判要求 河南龙腾照明工程有限公司推荐理由:符合竞争性谈判要求 新乡市万隆电器有限公司推荐理由:符合竞争性谈判要求 鹤壁市煌邦照明工程有限公司推荐理由:符合竞争性谈判要求 |
评审结果: 成交供应商:河南龙腾照明工程有限公司 公司地址: 金汇区文化路东风路南恒大名都7号楼1单元2403号 成交金额:大写:壹佰捌拾伍万玖仟贰佰元整小写:1859200.00元 |
评审时间:2016年9月23日17:30分(北京时间) |
评标地点: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第四评标室 |
评标(评审)小组成员:龙守东、尧伟、冯华 |
公示媒体:《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 本公告自发布同时将向成交供应商发出《中标通知书》或《成交通知书》。 已提交投标保证金的供应商,请于本项目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到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科退回贵方的投标保证金。 供应商需持以下资料办理: 1、《授权办理退还保证金委托书》(原件); 2、开户银行发放的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缴纳保证金的转账凭证或银行回执(复印件加盖单位财务章)。 公示日期:2016年9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