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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阳镇王固集幼儿园、宗店乡刘寨幼儿园设备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电子设备、办公设备、玩具、伙房设备) |
高阳镇王固集幼儿园、宗店乡刘寨幼儿园设备采购项目 竞争性谈判公告 杞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有限公司(交易服务所)受杞县教育体育局的委托,就高阳镇王固集幼儿园、宗店乡刘寨幼儿园设备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招标编号 1、项目名称:高阳镇王固集幼儿园、宗店乡刘寨幼儿园设备采购项目 2、招标编号:hwfw-2016-027 二、招标项目简要说明 1、项目金额:约117万元 2、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3、采购内容:电子设备、办公设备、玩具、伙房设备采购 4、交 货 期:签订合同后10天内 5、质量要求:合格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有能力提供采购货物及服务的生产商或代理商; 3、供应商为经销商的,须提供主要产品(一体机)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原件 ; 4、投标人需通过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根据汴交管办(2016)13号文件规定,杞县公共资源交易项目不再要求投标人提供查询无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在投标报名结束后,由代理机构直接向检察机关进行汇总查询,查询结果在评标时提交评标委员会使用。但投标人应配合按要求提交查询所需的必要资料。 (1)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若营业执照不是三证合一,还需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2)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3)项目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4)查询申请函(需注明:项目名称、业主单位、项目金额、报名时间、开标时间、共有几家投标公司等事项) (5)附:查询清单(列明:公司名称、代码、法人及项目负责人姓名及身份证号码) 以上1、2、3项由投标单位向代理机构提供,4、5项由代理机构连同1、2、3项一并向检察机关提供。(以上所需材料必须加盖公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四、采购文件发售信息 1、请于2016年9月12日至2016年9月1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9:00—17:00(北京时间),到杞县综合服务大厦四楼交易服务所报名购买采购文件。 2、报名时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供应商为经销商的,须提供主要产品(一体机)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原件;办理行贿犯罪查询所需的必要资料(所有复印件须盖公章) 3、以上资料报名时查验原件,留一式2份复印件, 加盖公章并装订成册。 4、招标代理机构对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单位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单位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仍将由评审委员会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投标单位的投标将被拒绝。 5、采购文件售价:500元/份,售后不退。 6、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应在开标前提交一定数量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数额按项目估算价的2%取整提交,投标保证金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杞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有限公司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 投标保证金:23000元; 开户名:杞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原银行杞县支行 账 号:5030629900012 地 址:金城大道中国人行一楼 7、如需邮购采购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50元。代理机构在收到邮购款(含手续费)后 2日内寄送 五、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1、报价文件递交地点:杞县综合服务大厦三楼开标室(地址:金城大道与经四路交叉口东北角处杞县便民服务中心); 2、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16年9月26日9 时30分(北京时间); 3、逾期送达的报价文件,采购人不予接收。 4、届时请参加报价的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持有效身份证明参加开标会议,委托人参与开标的须持法定代表人委托书原件;如不按规定参加开标会议的,视为放弃投标。 七、联系方式 采 购 人:杞县教育体育局 联 系 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0371-22275236 集采机构:杞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有限公司(交易服务所) 联 系 人:苏先生 联系电话:0371-28666996 2016年9月1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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