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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壁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淇河南岸照明工程土建部分施工招标中标候选人公示信息 | ||||||||||||||||||||||||||||||||||||||||||||||
所属类别:中标公告-中标公告 所属地区:鹤壁市 上传时间:2016-9-30 阅读次数: 关闭 | 打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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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sgzb-2016—152 由鹤壁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国土建设环保局招标的鹤壁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淇河南岸照明工程土建部分,按照法定程序,于2016年9月29日下午15时00分,在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第二开标室公开开标,评标工作在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第三评标室进行,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对本项目进行了评审,经评审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如下: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异议。投诉人对答复不满意或招标人在规定期限内不予答复的,可以按规定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及联系方式。 本次招标结果公示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 招 标 人:鹤壁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国土建设环保局 联 系 人:李先生 电话:0392-6875775 代理机构:河南天一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毛先生 电话:0392-3277771 2016年9月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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