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新乡平原新区107国道(超限站-平原新区边界)照明工程项目 二、项目编号:新平招标16-050 三、变更内容: (1)、原施工招标文件“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6年10月20日09:00; 2、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第2开标室(地址:新乡市人民东路与新二街交叉口东北角新乡市市民中心四楼)。”现变更为“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6年10月27日09:00; 2、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第3开标室(地址:新乡市 人民东路与新二街交叉口东北角新乡市市民中心四楼)。” (2)、原施工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4.1项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 2016年10月19日下午17:00时之前到账(以到账时间为准)”现变更为“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 2016年10月26日下午17:00时之前到账(以到账时间为准)”. (3)、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 四、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新乡平原新区凤湖投资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杨先生 联系电话:0373-7535159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龙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谢先生 联系电话:15238685507 招投标监督管理机构:新乡平原示范区城乡建设管理局 新乡平原新区管理委员会财政局 2016年09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