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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宝市城市北区污水处理厂段排水管网工程、长安路排水管网改造工程设计招标公告 |
灵宝市城市北区污水处理厂段排水管网工程、长安路排水管网改造工程设计 招 标 公 告 洛阳市正弘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灵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委托,就“灵宝市城市北区污水处理厂段排水管网工程、长安路排水管网改造工程”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1.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项目名称:灵宝市城市北区污水处理厂段排水管网工程、长安路排水管网改造工程; 1.2工程概况:灵宝市城市北区污水处理厂段排水管网工程:位于灵宝市北区污水处理厂北侧,弘农涧河东岸。管道总长750米,其中钢筋混凝土箱涵400米,箱涵宽2米,高2米;钢筋混凝土管350米,管径DN1500。 长安路排水管网改造工程:东起函谷路口,西至滨河路口。改造内容为雨水和污水两道管道,管道位置均在道路南侧非机动车道下。雨水管道接入长安路上游及函谷路上游的雨水,排入弘农涧河。工程采用钢筋混凝土箱涵,宽2米,高2米,长度约为400米。污水管道采用钢筋混凝土管,管径DN800,长度约为390米。 1.3 招标范围:本项目的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及竣工验收阶段的设计服务; 1.4设计周期:在招标人和相关部门审核通过了设计方案文件后15天内提交施工图设计文件; 1.5设计要求:符合现行设计规范、规程、规定等。 2. 投标人资格要求 2.1在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并具有履行合同能力的规划设计单位; 2.2具有市政行业排水专业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 2.3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资格证; 2.4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和良好的财务状况; 2.5参加招投标活动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商业贿赂、不正当竞争行为、骗取中标、严重违约等问题; 2.6本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 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3.1 报名时间及地点: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10月10日至2016年10月14日(国家规定上班时间),到灵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南楼三楼东)报名。 3.2报名时需提供资料: ⑴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⑵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⑷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⑸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⑹拟派项目负责人注册资格证、社保证明; ⑺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院出具的本单位、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证明; ⑻企业注册地工商部门出具的无商业贿赂和不正当竞争证明,若当地工商部门未开展此业务,企业需自行书面承诺无商业贿赂和不正当竞争行为; ⑼相关工程业绩合同或其他相关证明文件; ⑽外省建筑企业需到“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信息系统暨一体化工作平台”登记后方可报名。 注:以上资料的复印件需提供 3 套,并逐页加盖企业公章。报名时项目负责人及受托人必须到场。 3.3 招标文件获取:凡通过上述报名者,在2016年10月12日至2016年10月18日(国家规定上班时间)内到灵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南楼三楼东)领取招标文件等资料。招标文件售价为500元/套,售后不退。 4. 投标文件的递交 4.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为2016年11月3日上午9时00分。 地点: 灵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五楼开标室。 4.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到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收。 6.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灵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电话:0398-8787208 监督单位:灵宝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办公室 联系电话:0398-8787235 代理机构:洛阳市正弘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398-87875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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