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偃师市涝洼渠治理工程施工招标公告(水利水电) |
偃师市涝洼渠治理工程施工及监理招标公告 采购编号:偃公建[2017]071号 一、招标条件 洛阳泽丰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偃师市水利局的委托,就偃师市涝洼渠治理工程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二、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及编号:偃师市涝洼渠治理工程,LYZF-2017-80 2.2采购编号:偃公建[2017]071号 2.3项目地点:河南省偃师市 2.4项目概况:本次涝洼渠治理工程主要涉及涝洼渠翟镇及岳滩段,总长约12.4公里,其中翟镇段长5.18公里;岳滩段长7.22公里。计划在全线清淤的前提下,对沿线渠道纵、横断面进行治理恢复,并进行硬化。主要工作内容含有渠道清淤疏浚、断面恢复以及截污工程,桩号范围为:0+000~12+403。截污管道设计范围为污水管道桩号W0+240~W5+153.5,全长4913.5m,沿现状渠道左岸铺设,在截污管道末端桩号W5+153.5处和下游古城快速路W4号检修井内污水管道顺接。 2.5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6投资估价: 约3000万元 2.7标段划分:共三个标段 监理标段: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全程监理。 施工一标段:涝洼渠翟镇段,全长5.18km,主要工程内容为清淤、疏浚、断面回复及截污工程。 施工二标段:涝洼渠岳滩段,全长7.22km,主要工程内容为清淤、疏浚、断面回复及截污工程。 2.9质量要求:合格; 2.10施工工期:180日历天 监理服务期:施工工期及缺陷责任期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监理标段 (1)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须具备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含)以上资质; (3)2014年7月1日以来具有类似工程监理经历(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4)拟任总监理工程师应具有水利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及投标企业总监理工程师聘任证明,且不得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职务,并出具无在建项目承诺书; (5)投标人和投标人相关执(从)业人员(总监理工程师、被委托人为本单位员工,提供劳动合同及本单位缴纳的一年以上(2016年10月以来)的真实有效的社保证明,并在河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进行信用信息公开(以网上公示为准)。 3.2施工标段: (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2)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以上资质; (3)拟任项目经理应具有水利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且不得有在建工程,并出具无在建承诺书;技术负责人应具有水利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4)投标人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应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5)投标人及拟投入的主要人员(拟派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授权委托人)为本单位员工,提供劳动合同及本单位缴纳的一年以上(2016年10月以来)的真实有效的社保证明,并在河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进行信用信息公开(以网上公示为准); (6)须提供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近三年(2014、2015、2016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三年从成立之日起算); (7)2014年7月1日以来企业具有类似施工经历(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类似项目指:水利工程施工业绩)并以河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上公示为准。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投标人须提供“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供应商查询信用记录,如有不良信用记录(包括行政主管部门公布的弄虚作假等的不良行为)其报名及投标将被拒绝。 3.5符合投标条件的投标人可本项目任意标段进行投标,但每个投标人最多只允许中1个标段。 3.6开标时提供公告发布之日起由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对象包括但不限于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授权委托人),有行贿犯罪记录其投标将被拒绝。 3.7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 四、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报名时间:2017年12月7日至2017年12月13日,每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 至17:30(北京时间下同,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4.2本次采购通过偃师市公共资源网上交易系统进行,请供应商登录偃师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yssggzyjy.cn),点击“投标单位登录”,选择“证书Key”方式,进入后选择“供应商登录”。进入“偃师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系统后,在“政府采购业务”内下载招标(采购)文件。点击“网上报名”进行报名。(用户注册及证书Key办理、使用,咨询电话0379-69921072,63922311)。 4.3招标文件售价:500元/标段。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2017年12月28日10时00分; 投标文件递交的地点:偃师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偃师市水利局 地 址:偃师市兴隆街16号 联 系 人:任先生 电 话:0379-67778867 代理机构:洛阳泽丰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洛阳市西工区凯旋东路28号 邮 编:471000 联 系 人:邢先生 电 话:0379-60168157 电子邮件:lyzf0379@163.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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