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巩义市城市综合交通规划项目招标公告 |
1、招标条件 巩义市城市综合交通规划项目已经相关部门批准招标,资金来源为融资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巩义市城乡规划服务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巩义市新华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巩义市城市综合交通规划项目 2.2招标编号:巩财公开【2017】50号 2.3规划范围:《巩义市城乡总体规划(2014~2030年)》确定的全市域范围内,市域面积1042.56平方公里,市域规划总人口105万人,城镇规划人口90万人。 2.4规划内容:总则、规划目标、综合交通调查、综合交通现状与问题分析、既有规划成果梳理及评估、综合交通趋势及需求预测、综合交通发展战略、综合交通体系组织、对外综合交通系统规划、道路网络规划、公共交通系统规划、慢行交通系统规划、公共客运枢纽规划、停车系统规划、货运及物流系统规划、交通管理与交通信息化规划、综合交通系统近期建设规划、重点地区的交通专项研究、规划实施保障措施等。 2.5规划期限:2017年-2030年 2.6成果质量要求: 规划内容与深度应达到《城市综合交通体系规划编制办法》(建城[2010]13号 )、《城市综合交通体系规划编制导则》(建城[2010]80号)、《城市综合交通体系规划交通调查导则》的要求,并通过专家评审。 2.7编制周期:150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须具有城乡规划编制甲级资质; 3.3拟任项目负责人须具有高级技术职称和国家注册规划师资格; 3.4拟任项目负责人须为本单位员工,提供劳动合同及2016年1月以来连续缴纳半年以上的社保证明; 3.5投标人须提供公告发布之日起企业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查询对象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授权委托人);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报名时间及地点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公告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到巩义市新华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持以下资料报名: 投标人须提供法定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社保证明;拟派项目负责人高级技术职称证书和国家注册规划师资格证书;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以上证件要求出示原件,留复印件(复印件必须加盖公章)。 4.2 报名时需授权委托人本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到现场。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300 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见招标文件; 地点:巩义市紫荆路115号金岭大厦710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巩义市城乡规划服务中心 地址:巩义市政通路102号 联系人:张女士 联系电话:0371-64565271 招标代理机构:巩义市新华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巩义市紫荆路115号金岭大厦710室 联系人:张工 联系电话:0371-53651069 2017年12月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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