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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机务段南北院垃圾清运项目(ZJW2017-50)询价公告 |
郑州机务段物资集中采购办公室对下列项目进行询价采购,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报价。
一、项目名称:郑州机务段南北院垃圾清运项目 二、项目编号:ZJW2017-50 三、询价项目: 1.项目名称:郑州机务段南北院垃圾清运项目 2.项目明细及基本要求: 标段一:郑州机务段北院垃圾场垃圾,每星期最少清运三车,每月底必须把垃圾场垃圾清运干净。 标段二:郑州机务段南院各点(南院西厂定点垃圾池、南院东厂定点垃圾池、郑州救援车院内垃圾池、苗圃单身宿舍垃圾池、郑州机务段苗圃油库院内垃圾池)生产生活垃圾(不包括建筑装修垃圾),每星期最少清运三车,每月底必须把垃圾场垃圾清运干净。 基本要求:为了高效清运垃圾,为广大职工营造干净整洁的工作环境,及时消灭消防隐患确保安全生产,将生产生活垃圾清运工作(不包括建筑装修垃圾)对外承包。 承包方必须无条件当月按时清运完毕垃圾,如遇垃圾量大时必须做到随叫随到及时清运,如有拖延或清运不干净拒付当月费用。 四、服务时间及地点: 中标方在合同签订后开始在郑州机务段南北院各点垃圾场清运垃圾。 五、验收: 标段一:每星期由后勤服务车间专管人员和中标方按合同有关要求,检查垃圾清运情况,如有垃圾清运不彻底,招标方有权拒绝付款。 标段二:每星期由南整备车间专管人员和中标方按合同有关要求,检查垃圾清运情况,如有垃圾清运不彻底,招标方有权拒绝付款。 六、质量保证期: 中标方每月保证生产、生活垃圾及时清运,不堆积,周围地面及段内道路要清扫干净,违反以上要求每次罚款1000元。如在装卸过程中垃圾池及周围物品被破坏,须照价赔偿。在工作过程中,无论何时何地发生交通事故、物件损坏、伤及第三人(人身或财产),责任由中标方全部负责,招标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和索赔。 七、付款方式: 每月底招标方检查验收合格后,按每一个月进行付款。 八、违约责任: 如中标方不能在合同期内完成垃圾清运任务或清运不彻底,招标方有权另外选择其他垃圾清运企业,中标方应双倍赔偿郑州机务段额外垃圾清运的费用。 九、潜在投标人基本条件 1.投标人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法人,并具有招标清洁服务能力的企业,并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投标人必须具备郑州市政府颁发的垃圾清运资质,车辆环保合格具备装卸能力,具备郑州市政府关于垃圾清运的各项规定。 3.经营范围包含清洁服务。 4.注册资金不低于100万元整。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十、报价要求 1.报价供应商需进行信息注册。登陆铁路总公司物资采购商务平台(http://wzcgzs.95306.cn),在用户指南栏目中下载使用手册,配套完成企业信息注册,并向郑州铁路局提交主审申请。未进行注册的供应商,其报价将不被接受。 2.供应商报价时,应针对项目中的物资进行报价,并最终报出总价。报价供应商需做出以下承诺:报价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派的项目联系人自递交报价文件之日起前1年内没有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生效的行贿犯罪记录,如有行贿犯罪记录,则该供应商的报价将被宣布无效。 3.凡有意参加且符合资质条件的供应商,请于2017年12月12日10:30点前提交一次性不可变更的报价,以书面密封或特快专递方式送达郑州机务段北检修车间303室。我们以资料到达时间为准,逾期提交的报价将不被接受。 4.所有报价均为到段价(含增值税价格,含运杂费,人工、差旅、运输、仓储、保险、各种税费、劳保、专利技术及质保期间等一切费用)。 5.报价内容应包括报价单原件(包括到站落地不含税单价、含税单价、不含税总价、含税总价、税率,其中不含税价格保留2位小数);企业法人身份证复印件、企业法人身份证明;加盖公章的企业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6.上述报价内容壹式贰份,一并密封后邮寄(或书面送达)。 7.供应商必须对报价物资进行报价。报价单必须注明以下承诺“我方已仔细阅读本询价采购公告,承诺遵守本公告各项条款”,并注明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未注明的报价将不被接受。 8.集中采购办公室收到报价供应商的报价后被视为报价供应商已核实过采购物资相关信息。 9.除非有特殊要求,我们不单独提供所需物资使用地的自然环境、气象条件、公路设施等情况,报价供应商被视为熟悉上述与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情况。 10.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郑州市金水区二环支路3号郑州机务段北检修车间303室 邮编:450053 联系人:戚工 电话:0371-68343093 路电:053-43093 技术咨询电话:13633816921(北院刘工)、13783566476(南院张工) 十一、采购规则: 符合本公告所有要求的前提下,报价最低的供应商将被确定为成交供应商。报价相同时优选注册资本金最大的供应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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