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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原湖一期亮化提标改造工程epc(设计、采购和施工)总承包评标结果公示 |
所属类别:中标公告-中标公告 所属地区:新乡市 上传时间:2019-1-30 阅读次数: 关闭 | 打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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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下载]平原湖一期亮化提标改造工程epc(设计、采购和施工)总承包 评标结果公示 于2019年1月29日,经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招标文件要求对平原湖一期亮化提标改造工程epc(设计、采购和施工)总承包进行了综合评审,现将评审结果公示如下: 一、招标人:新乡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国土规划建设管理局 二、项目名称:平原湖一期亮化提标改造工程epc(设计、采购和施工)总承包 三、项目编号:新交gczb-2019-0003 四、招标范围:该项目采用epc(设计、采购和施工)总承包模式建设(包括但不限于协助招标人对该项目办理相关手续和对该项目实施的勘察、测量、设计、审图、材料设备采购、施工与安装、缺陷修复、试运行、竣工验收、移交前维护、移交、备案、项目审计、缺陷责任期内缺陷修复以及对该项目安全、质量、进度、费用、合同、信息、技术资料等的管理和控制)。 五、评标信息: 评标日期:2019年1月29日 评标委员会成员:王淑云、周洪兴、孙兰芳、杜永刚、赵俊旺 六、评标结果: 推荐第一中标候选人: 联合体牵头人:江苏赛瑞科技有限公司 联合体成员:深圳市明之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费率):大写:百分之九十三点一八小写:93.18% 工期:总工期60日历天,签订合同后20日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和确定工程量清单 质量: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设计规范、标准及要求;设备及材料采购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行业及地方现行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及技术标准;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达到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项目经理:邓红军注册编号:苏232080901921 设计负责人:童莉注册编号:粤高职证字第1500101002371号 推荐第二中标候选人:上海新炬机电设备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费率):大写:百分之九十三小写:93.00% 工期:总工期60日历天,签订合同后20日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和确定工程量清单 质量:达到国家相关规范合格标准,符合招标人对该项目的建设方案和要求。 1、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设计规范、标准及要求;2、设备及材料采购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行业及地方现行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及技术标准;3、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达到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项目经理: 杨硕注册编号:沪231171701638 设计负责人:高凤君注册编号:b010310338 推荐第三中标候选人:深圳市粤大明智慧照明科技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费率):大写:百分之九十点八小写:90.80% 工期:总工期60日历天,签订合同后20日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和确定工程量清单 质量:达到国家现行的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符合招标人对该项目的建设方案和要求。 项目经理:张雪凤注册编号: 粤144111118075 设计负责人:禹金贵注册编号:甘电资证366号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新乡市政府采购网》、《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网》网上发布。 八、本招标工程招标人接受相关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监督电话: 新乡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国土规划建设管理局:0373-3686158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新乡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国土规划建设管理局 地址:新乡经济技术开发区 联系人:杨森 电话:0373-3686363 招标代理机构:国隆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金水东路与东风南路交叉路口绿地原盛国际1号楼a座12b层 联系人:李灵杰 联系电话:0371-55001513/55001516/13262001116 备注: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代理费。招标代理服务费 以项目总投资额为基数,按照原国家计委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中的收费标准计取,由中标人支付人民币6.4950万元。 各有关当事人对结果公告有异议的,可以在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以书 面形式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代表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以质疑函接收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国隆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2019年1月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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