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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郑市交通运输局关于新郑市交通运输局茨山路南移建设工程项目中标公告 |
所属类别:中标公告-中标公告 所属地区:郑州市 上传时间:2019-2-1 阅读次数: 关闭 | 打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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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下载]新郑市交通运输局茨山路南移建设工程项目中标公告 河南永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新郑市交通运输局的委托,就新郑市交通运输局茨山路南移建设工程项目进行公开招标,于2019年1月31日上午9:30时在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标室按规定程序举行了开、评标会议,现就本次招标中标结果公布如下: 一、招标编号:新财购-2018-331号 二、招标项目名称:新郑市交通运输局茨山路南移建设工程项目 三、招标信息: 公告发布日期:2019年1月11日至2019年1月18日17点止 定标日期:2019年2月1日 招标公告发布媒介:《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郑州市政府采购网》、《新郑市政府采购网》、《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同时发布 定标办法: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 四、开、评标信息: 开评标时间:2019年1月31日上午9:30 开评标地点: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标室 五、中标信息: 二标段: 中标单位:河南昊锦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经理:刘纪雨证书编号:豫141131313279 中标金额:41904630.23元 工期要求:18个月,缺陷责任期为12个月 质量要求:质量合格,安全生产零事故,落实国家、省、市相关环保政策及规范要求 安全目标:确保不发生有人员伤亡的安全责任事故 保修期限:依照现行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最长时间执行 中标单位地址:林州市横水镇中心大街1号院 三标段: 中标单位:河南盛鼎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经理:王玉德证书编号:豫133091021225 中标金额:45783096.76元 工期要求:18个月 质量要求:质量合格,安全生产零事故,落实国家、省、市相关环保政策及规范要求 安全目标:确保不发生有人员伤亡的安全责任事故 保修期限: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或合同约定执行 中标单位地址:郑州市金水区郑汴路138号37号楼22层2203号 四标段: 中标单位:河南航瑞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项目经理:宋杰证书编号:豫141070805943 中标金额:19010251元 工期要求:18个月 质量要求:标段工程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优良 安全目标:确保不发生有人员伤亡的安全责任事故 缺陷责任期:12个月(从交工证书签发时算起) 中标单位地址:漯河市源汇区107国道漯舞路口向南3公里 五标段: 中标单位:中原大河水利水电工程有限公司 项目经理:王海峰证书编号:豫141060805912 中标金额:21978565元 工期要求:18个月,具体开工日期可根据项目建设需要调整;缺陷责任期为12个月 质量要求:标段工程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优良 安全目标:确保不发生有人员伤亡的安全责任事故 缺陷责任期:缺陷责任期为12个月(从交工证书签发时算起) 中标单位地址:濮阳市胜利路与金堤中路交叉口南50米路西504号 六标段: 中标单位:河南凯达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总监理工程师:伊瑞涛证书编号:jgj0511143 中标优惠率:0.5% 工期要求:同施工工期及缺陷责任期 质量要求:质量合格,安全生产零事故,落实国家、省、市相关环保政策及规范要求 中标单位地址:平顶山市新城区九天庄园10#东3单元5-6层东户 六、评审委员会人员: 郭兆军、李红亮、张宝玉、高飞、马智勇 七、中标公告发布媒介: 本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郑州市政府采购网》、《新郑市政府采购网》、《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同时发布。 八、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招标人:新郑市交通运输局 联系人:司先生 电话:0371-62682916 地址:新郑市繁荣街108号 代理机构:河南永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魏女士 电话:15981921711 地址:新郑市碧水蓝天22号楼1单元1603 招标代理服务收费参照原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和《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的规定计取,向中标单位收取,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为:二标段:177166元 三标段:190740元 四标段:97036元 五标段:107425元 六标段:24837元 本公告期限为3日,各有关当事人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中标公示期限结束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本人身份证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新郑市交通运输局 河南永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2月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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