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河南禹州至登封高速公路建设项目已经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建设(豫发改交通[2004]1237号),并已列入基本建设计划,目前建设资金已经落实,其中部分资金将用于禹州至登封高速公路办公生活机具采购(以下简称“本项目”)合同项下的合理支付。现由河南禹州至登封高速公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负责本项目的招标工作。
2、禹州至登封高速公路起迄桩号为k39+500-k87+025,全长47.525公里,其中k39+500-k63+000为平原微丘区,设计行车速度120公里/小时;k63+000-k87+025为山岭重丘区,设计行车速度100公里/小时。本项目共分5个标段,供货期15天。
合同段 |
采购货物名称 |
采购货物所用地 |
BSJJ—01 |
办公及生活家具 |
公司机关、收费站、路政大队 |
BSJJ—02 |
办公家具及标准间客房配置超市货架及餐厅桌椅 |
服务区、停车区 |
BSJJ—03 |
办公机具(含家电) |
公司机关、收费站、路政大队服务区、停车区 |
BSJJ—04 |
厨具 |
公司机关、收费站、路政大队服务区、停车区 |
BSJJ—05 |
办公用品(含文体用品) |
公司机关、收费站、路政大队服务区、停车区 |
3、本项目合同段划分及采购内容见下表:
4、本项目招标仅面对具有类似供货经验,所提供产品须为国家免检产品、具有环保证书并获得IS014001环保体系认证生产厂家,且注册资金不低于1000万元或代理商注册资金不低于100万元的单位。
5、凡对本项目有兴趣的施工单位须携带营业执照(副本)、环保证书、知名品牌证书、产品类型及图片介绍(宣传册)、法人代表身份证或法人授权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厂家授权书(代理商需提供)等证件(以上均为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彩色复印件),于2007年9月3日至2007年9月5日北京时间每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到河南省许昌市北环路东段(汽车北站向西500米路南)河南禹州至登封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办公大楼二楼会议室购买招标文件,其中交通部编制的招标文件范本由投标人自行取得。招标人编制的招标文件每套(合同段)售价人民币2000元(含电子文档、采购清单数据应用软盘),售后不退。
6、每个申请人最多可购买2个合同段的招标文件。业主不接受任何联合体形式的投标。
7、投标人在送交投标文件时,应按投标人须知第13条规定提交人民币5万元的投标担保。
8、投标文件送交的截止时间为2007年9月10日上午9:00时,投标文件必须在上述时间之前送交至河南省许昌市许昌迎宾馆1号楼五楼会议室。
招标人定于投标文件送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址举行公开开标。投标文件一式四份(其中:商务标书、报价标书正本各一份,商务标书、报价标书副本各一份)。
招标人: 河南禹州至登封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地 址: 河南省许昌市北环路东段(汽车北站向西500米路南)
邮 编: 461000
电 话: 0374-8319850
传 真: 0374-8319829
联系人: 朱女士、徐女士
河南禹州至登封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2007年8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