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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丰路道路两侧绿化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
龙丰路道路两侧绿化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DHLY-2021-071) 项目所在地区:河南省,洛阳市,市辖区 一、招标条件 本龙丰路道路两侧绿化工程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 金200.251793 万元,招标人为洛阳龙泽农业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 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本工程为龙丰路道路两侧绿化工程,位于洛阳市。主要内容包括土方工程、绿化 工程,详见清单及设计图纸;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龙丰路道路两侧绿化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龙丰路道路两侧绿化工程)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竞争性磋商申请人须具有 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不接受临时建 造师),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提供无在建承诺书; 3.投标人具有类似项目经验,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投标人提供承 诺书)。 4.授权委托人、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正式员工,并具有劳动合同和社会保 障部门出具的近一年本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 5.供应商须提供2019 年或2020 年度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包含资产负债表、 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财务报表附注);(成立年份不足一年的供应商须提供资产负债表); 6.投标人须提供近2020 年12 月至今中任意三个月份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 材料复印件:主要是投标人的税务登记证(投标人提供加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的, 视为已提供税务登记证)以及缴纳增值税或营业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凭据,缴纳社会保险的凭 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 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7.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和《河南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 的通知》(财库〔2016〕15 号)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 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指政府采购行政处罚有效期内),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http://shixin.court.gov.cn/,也即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网)“失 信被执行人”的、被列入国家税务总局网站(www.chinatax.gov.cn/)——重大案件查询 栏目“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投标人将被拒绝参加投标。投标人必须将本公司在 上述三个网站相关栏目的信用记录截图打印,分别装订入响应文件正副本(应当将信用记录 清晰展开打印,否则视同未提供); 8.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竞争性磋商文件。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 标人响应文件将按无效标处理。;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1 年11 月01 日 08 时30 分到2021 年11 月08 日 17 时30 分 获取方式:竞争性磋商文件发售方式:现场出售。竞争性磋商文件及图纸售价:500 元, 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1 年11 月12 日 09 时30 分 递交方式:洛阳市洛龙区东方今典天汇中心1805 室(滨河南路与学子街交叉口)纸质 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1 年11 月12 日 09 时30 分 开标地点:洛阳市洛龙区东方今典天汇中心1805 室(滨河南路与学子街交叉口) 七、其他 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受洛阳龙泽农业有限公司的委托,对龙丰路道路两侧绿 化工程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积极参加。 一、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龙丰路道路两侧绿化工程 1.2、项目编号:DHLY-2021-071 1.3、项目地点:龙丰路; 1.4、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1.5、预算控制金额: 2002517.93 元; 1.6、质量要求:苗木成活率100%,其他附属工程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备案标准,满足设计要 求; 1.7、工期及养护期:工期30 日历天内、养护期2 年; 1.8、竞争性磋商范围及内容:本工程为龙丰路道路两侧绿化工程,位于洛阳市。主要内容 包括土方工程、绿化工程,详见清单及设计图纸; 1.9、标段划分:本项目共一个标段; 1.10、安全文明工地目标:杜绝死亡事故、市级文明工地; 1.11、扬尘防治目标:严格按照国家、省、市扬尘污染防治标准及各项扬尘管控指令,做到 达标生产。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竞争性磋商申请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不接受临时建 造师),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提供无在建承诺书; 3.投标人具有类似项目经验,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投标人提供承 诺书)。 4.授权委托人、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正式员工,并具有劳动合同和社会保 障部门出具的近一年本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 5.供应商须提供2019 年或2020 年度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包含资产负债表、 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财务报表附注);(成立年份不足一年的供应商须提供资产负债表); 6.投标人须提供近2020 年12 月至今中任意三个月份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 材料复印件:主要是投标人的税务登记证(投标人提供加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的, 视为已提供税务登记证)以及缴纳增值税或营业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凭据,缴纳社会保险的凭 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 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7.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 125 号)和《河南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 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5 号)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 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指政府采购行政处罚有效期内),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 开网(http://shixin.court.gov.cn/,也即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网) “失信被执行人”的、被列入国家税务总局网站(www.chinatax.gov.cn/)——重大案件 查询栏目“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投标人将被拒绝参加投标。投标人必须将本公 司在上述三个网站相关栏目的信用记录截图打印,分别装订入响应文件正副本(应当将信用 记录清晰展开打印,否则视同未提供); 8.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竞争性磋商文件。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 标人响应文件将按无效标处理。 四、竞争性磋商文件发售信息: 1.竞争性磋商文件出售时间:2021 年11 月1 日起至2021 年 11 月8 日(法定公休日、法 定节假日除外)每天8:30 至11:30;14:30 至17:30。 2.竞争性磋商文件发售地点:洛阳市洛龙区东方今典天汇中心1806 室(滨河南路与学子街 交叉口)。 3.竞争性磋商文件发售方式:现场出售。 4.竞争性磋商文件及图纸售价:500 元,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5.其他有关事项:领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投标人须携带以下资料: ①法人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②法定代表人和法人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③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以上资料要求加盖公章复印件1 套留存。 五、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递交信息: 5.1 竞争性磋商首次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1 年 11 月12 日上午9:30 时; 5.2 竞争性磋商首次响应文件接收地点:洛阳市洛龙区东方今典天汇中心1805 室(滨河南 路与学子街交叉口); 5.3 其他有关事项: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 理。 六、竞争性磋商有关信息: 6.1 磋商时间:2021 年 11 月12 日上午9:30 时; 6.2 磋商地点:洛阳市洛龙区东方今典天汇中心1805 室(滨河南路与学子街交叉口); 6.3 其他有关事项:各参与本次采购竞争性磋商响应单位需派代表参加开标会议。 七、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布的媒体: 八、本次采购联系事项: 采购人:洛阳龙泽农业有限公司 联系人:赵先生 联系电话:0379-69827569 联系地址:洛阳市龙门园区文物保护中心 采购代理机构: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15978611405 联系地址:洛阳市洛龙区东方今典天汇中心1806 室(滨河南路与学子街交叉口) 公司邮箱:dahualy379@126.com 2021 年 11 月1 日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洛阳龙门旅游集团有限公司。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洛阳龙泽农业有限公司 地 址:洛阳市龙门园区文物保护中心 联 系 人:赵先生 电 话:0379-69827569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 洛阳市洛龙区学子街与滨河南路交叉口天汇中心1806 室 联 系 人: 王晓亮 电 话: 15978611405 电子邮件: dahualy379@126.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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