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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极港智慧物流有限公司郑州临空物流分拨中心项目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
河南极港智慧物流有限公司郑州临空物流分拨中心项目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GZ202209290101) 项目所在地区:河南省,郑州市,新郑市 一、招标条件 本河南极港智慧物流有限公司郑州临空物流分拨中心项目勘察设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 /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101305.42 万元,招标人为河南极港智慧物流有 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该项目用地面积179523.43m2,容积率<2%,两栋物流厂房,一栋办公楼,一 栋宿舍楼等。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河南极港智慧物流有限公司郑州临空物流分拨中心项目勘察设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河南极港智慧物流有限公司郑州临空物流分拨中心项目勘察设计)的投标人资格能 力要求: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设立并有效存续的独立企业法人。 2.投标人应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 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和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 并在有效期内。 3.项目负责人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有效的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在本企业办理 劳动合同关系(提供劳动合同)、缴纳养老保险(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查询明细表并加盖社 保部门印章或网络查询打印件,含2022 年7 月)。 4.信誉要求: (1)投标人须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 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相关主体(含企业、企业法定代表 人)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相关信息;若上述对象有一个或一个以上存在失信记录的,拒绝其 参与本次投标活动。查询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投标截止时间前,查询结果需显示查 询时间; (2)投标人须具备良好的社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者投标资格被暂停、取 消状态,最近三年内未发生骗取中标,未发生严重违约(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在最近三年内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均没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以 书面承诺为准(格式以招标文件中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要求为准); 注: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投标截止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即:2019 年10 月20 日-投标截 止之日),以事实实际发生的时间为准。 5.其他要求: (1)参加投标活动的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代理人须为投标单位人员,需在投标企业办理劳动 合同关系(提供劳动合同)、缴纳养老保险(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查询明细表并加盖社保部 门印章或网络查询打印件,含2022 年7 月)。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提 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2 年09 月30 日 09 时00 分到2022 年10 月11 日 17 时00 分 获取方式: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 年9 月30 日09 时00 分至2022 年10 月11 日17 时00 分(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登陆“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 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www.zzhkgggzy.cn)”网站,完成“CA 数字证书办理”及“市 场主体信息库登记”后,凭CA 数字证书参与招标文件下载等交易活动,具体操作事宜详见 中心网站“公共服务--办事指南”栏目内《市场主体信息库申报须知》。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2 年10 月20 日 09 时00 分 递交方式: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 招标投标交易平台(www.zzhkgggzy.cn)递交(上传)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电子上传文件递 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2 年10 月20 日 09 时00 分 开标地点: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 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七、其他 1.招标条件 河南极港智慧物流有限公司郑州临空物流分拨中心项目勘察设计已由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 实验区经济发展局(统计局)以2209-410173-04-01-641473 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企 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已落实,招标人为河南极港智慧物流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 为重庆凯弘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 项目名称:河南极港智慧物流有限公司郑州临空物流分拨中心项目勘察设计 2.2 项目编号:HGZ202209290101 2.3 招标范围:完成本项目的概念方案、修建性详规方案以及报建;完成包含建筑及外立面、 结构、给排水、电气、弱电(含智能化与综合布线系统)、暖通、室外管网管线综合设计; 完成各阶段所需消防、节能、防雷、等专篇设计及协助甲方报审工作;完成施工现场配合、 竣工验收和质量保修阶段的所有设计服务等;完成道路、景观示意、辅助用房、围墙等;完 成海绵城市设计。 2.4 建设规模:该项目用地面积179523.43m2,容积率<2%,两栋物流厂房,一栋办公楼, 一栋宿舍楼等。 2.5 建设地点: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滨河东路以东、雁行路以北。 2.6 勘察设计周期:60 日历天。 2.7 质量要求:应达到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的规范、标准要求及本项目规定的设计标准、设 计深度、设计效果的要求,并满足有关部门的审查、验收要求。 2.8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设立并有效存续的独立企业法人。 3.2 投标人应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及以上资质或工 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和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 质,并在有效期内。 3.3 项目负责人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有效的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在本企业办 理劳动合同关系(提供劳动合同)、缴纳养老保险(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查询明细表并加盖 社保部门印章或网络查询打印件,含2022 年7 月)。 3.4 信誉要求: (1)投标人须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 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相关主体(含企业、企业法定代表 人)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相关信息;若上述对象有一个或一个以上存在失信记录的,拒绝其 参与本次投标活动。查询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投标截止时间前,查询结果需显示查 询时间; (2)投标人须具备良好的社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者投标资格被暂停、取 消状态,最近三年内未发生骗取中标,未发生严重违约(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在最近三年内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均没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以 书面承诺为准(格式以招标文件中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要求为准); 注: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投标截止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即:2019 年10 月20 日-投标截 止之日),以事实实际发生的时间为准。 3.5 其他要求: (1)参加投标活动的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代理人须为投标单位人员,需在投标企业办理劳动 合同关系(提供劳动合同)、缴纳养老保险(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查询明细表并加盖社保部 门印章或网络查询打印件,含2022 年7 月)。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提 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 3.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 年9 月30 日09 时00 分至2022 年10 月11 日17 时00 分(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登陆“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 共资源交易中心(www.zzhkgggzy.cn)”网站,完成“CA 数字证书办理”及“市场主体信息 库登记”后,凭CA 数字证书参与招标文件下载等交易活动,具体操作事宜详见中心网站 “公共服务--办事指南”栏目内《市场主体信息库申报须知》。 4.2 招标文件售价0 元。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 年10 月20 日09 时00 分,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 易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www.zzhkgggzy.cn)递交(上传)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上传)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3 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参加开标会议,不再要求 投标人到达现场提交任何资料。不见面开标的具体事宜请查阅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 (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共服务--下载专区 ”栏目内《郑州航 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 5.4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 网址为:http://www.zzhkgggzy.cn:18082/BidOpeningHall。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 做好不见面开标的准备工作,否则由此可能引起的解密失败或无法解密等问题由投标人自行 承担。 5.5 本项目招标文件中所要求证件、证书、业绩等有关资料,均不再提供原件,按照招标文 件要求对此做真实性承诺,但投标文件中应附相应资料清晰的扫描件或复印件,由于模糊不 清导致评委无法辨别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河南极港智慧物流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曹工 电 话:0371-89909519 联系地址:郑州市航空港区华夏大道与云港路交叉口向北150 米路东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凯弘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韩女士 电 话:0371-65216669 联系地址:郑州市金水区经三路财富广场2 号楼903 邮 箱:cqkhzz@126.com 监督部门: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建设局(郑州市生态环境局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 区分局) 联系人:王老师 投诉地址: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金港大道与星港路交叉口新港办公区2 号楼256 投诉电话:0371-86199628 2022 年9 月29 日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建设局(郑州市生态环境局郑州航 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分局)。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河南极港智慧物流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航空港区华夏大道与云港路交叉口向北150 米路东 联 系 人:曹工 电 话:0371-89909519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凯弘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郑州市金水区经三路32 号财富广场2 号楼903 室 联 系 人: 韩女士 电 话: 0371-65216669 电子邮件: /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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