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有关规定,郑州市金水区龙子湖街道办事处(招标人)委托河南省机电设备招标股份有限公司(招标代理人)对郑州市金水区龙子湖街道办事处供配电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一、招标范围
郑州市金水区龙子湖街道办事处供配电工程(包括办理供电手续)。
二、资金来源
政府投资
三、投标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信誉的电力设施施工企业,且已通过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2、投标人具备电力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送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包括暂定叁级)及以上资质、电力设施施工叁级及以上资质;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或安全资格证;;
3、项目经理具备电力主管部门或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安装专业叁级及以上资质;
4、施工人员必须具备进网施工作业资格证;
5、近三年以来,投标人承接过1000万元以上的民用配电设施施工工程。
四、 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及地点:
时间:2007年12月25日 — 2008年12月28日9∶00 — 17∶00(节假日除外)
地点:河南省机电设备招标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市纬二路四号209、210房间)
注意事项:购买招标文件时请携带下列资料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单位有效印章):工商营业执照、法人授权书、符合企业、项目经理资质要求的资质证书、符合业绩要求的合同。
五、 开标时间及地点:
时间:2008年1月15日上午9∶30时
地点:河南省机电设备招标股份有限公司四楼会议室
六、 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省机电设备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陆新 杨达
电 话:0371-65954250 65928003
传 真:0371-65954250
地 址:郑州市纬二路四号
邮 箱:hnzbj5@126.com
河南省机电设备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2007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