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山 东 分 站 |
湖 北 分 站 | ||
陕 西 分 站 |
![]() |
|
![]() |
工程: 绿化 园林 景观 装饰 装修 消防 弱电 智能 安防 系统集成 监控 公路 市政 地基 基础 桩基 网架 钢结构 亮化 照明 体育场地 电力 送变电 供配电 防水 水利 幕墙 高速公路 净化 保温 服务: 设计 勘察 监理 规划 造价 审计 印刷 保险 检测 策划 物业 保洁 保安 评估 测绘 货物: 电梯 中央空调 电缆 阀门 管材 服装 LED 显示屏 家具 厨具 标识标牌 路灯 变压器 泵 锅炉 图书 医疗器械 医疗设备 仪器 发电机 音响 起重机 饮水安全 护栏 石材 体育器材 环卫 门窗 窗帘 医院 实验室 |
![]() |
本站现同时启用华中招标网(http://www.hzzhaobiao.com)旗下河南分站域名http://hn.hzzhaobiao.com |
偃师区体育场改造提升项目招标(监理) |
中小微企业融资申请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偃师区体育场改造提升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项目业主为偃师市国有资产经营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专项债券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平业建设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偃师区体育场改造提升项目; 2、项目编号:偃师工施招标(2023)0150号 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备案编号:偃政采公开-2023-37 3、项目规模:主要为偃师区体育场改造提升项目(详见招标文件)。 4、预算金额:21079420.27元;最高投标限价:一标段:20025449.26元 ;二标段:工程最终结算价的1%(最终价格以决算为准)。 5、资金来源:专项债券资金; 6、招标范围:项目位于偃师区体育场,商都路 70号。建筑面积约19000㎡,主要对体育场地设施进行更新改造和升级,改造内容包括现有足球场、雪炭工程综合健身馆、游泳馆、篮球馆和羽毛球场等。 7、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2个标段;一标段为本项目施工工作(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二标段为本项目监理工作。 8、计划工期:一标段:90日历天;二标段:施工阶段、保修阶段及缺陷责任期内监理服务. 9、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备案标准; 10、安全目标:杜绝死亡、重伤事故; 11、文明工地目标:市级文明工地; 12、扬尘防治目标:做到“七个100%,八个必须”; 1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本项目支持中小微(监狱、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所属行业:建筑业;节约能源,保护环境,落实绿色建筑、绿色建材,不发达、少数民族地区的企业,促进自主创新产业发展,支持脱贫攻坚。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标段: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行为责任的能力, 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壹级(含)及以上资质和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 (含)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人员要求: 3.1拟派项目经理应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含)及以上建造师注册执业资格(不含临时建造师),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拟派的项目经理不得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职务并出具项目经理无在建项目承诺书。 3.2拟派技术负责人须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含)及以上技术职称; (注:拟派的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不得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职务并出具无在建项目承诺书;拟派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不得为同一人); 二标段: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行为责任的能力, 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含)及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3、人员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建设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 一、二标段: 4、外省企业进豫承揽业务的,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中标后按规定在“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报送企业基本信息的承诺函。 5、根据《河南省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实施方案》(豫政办〔2021〕2号)文件,供应商须按照规定提供“信用承诺函”,招标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单位承诺事项的真实性,投标时不再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①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②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③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④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⑤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⑥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 6、与本采购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之间不得有隶属关系或为同一母公司。为本采购项目的前期准备或者监理工作提供设计、咨询服务的任何法人及其任何附属机构(单位),都无资格参加本次采购项目。 7、本次招标(采购)实行资格后审。 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上述所需证明资料第1-3项须在投标文件内附相关扫描件/复印件/照片,第4项须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第5项须提供信用承诺函,招标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人承诺事项的真实性。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本次招标文件在网上获取,请登录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lyggzyjy.ly.gov.cn),点击“交易登录”进入“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进行用户注册,并办理ca数字证书。详见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办事流程—主体注册ca办理。 2、办理数字证书后,请于2023年08月10日至2023年08月16日,登录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点击“交易登录”,选择“证书key”方式登录,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如投多个标段,则应就所投每个标段分别下载获取。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招标文件下载。 3、获取招标文件后,请到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下载中心栏目下载并安装最新版本投标文件制作工具,查看招标文件和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3年08月30日9时30分 (北京时间)。 2、投标文件接收地点及开标地点为偃师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一室。 3、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 数字证书登录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至“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指定位置,上传成功后将得到上传成功的确认。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将拒绝接收。 4、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开标当日,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到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lyggzyjy.ly.gov.cn/tpbidder),点击右上方【不见面开标大厅】按钮进入,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投标文件解密等。因投标人原因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的将被拒绝。请参照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首页-办事指南-下载中心-操作手册-《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投标人)》。 5、除电子投标文件外,投标时不再接受任何纸质文件、资料等。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通过交易系统内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交异议函(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委托他人提出异议的,需一并提交授权委托书和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明,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异议函将不予受理。 七、发布公告的媒体 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及《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洛阳市)》上发布。 2、投标人在参与本项目招标采购活动期间应及时关注本网站获取相关澄清或变更等信息。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偃师市国有资产经营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洛阳市偃师区伊洛街道办事处华夏路15号 联系人:吉先生 电话:0379-67707156 代理机构:河南平业建设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自贸试验区郑州片区(郑东)金水东路51号楷林商务中心北区二单元7层03、04号房 联系人:崔女士 电话:17638184003 监管部门:偃师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监管部门联系人:偃师区住房与城乡建设局 监管部门联系方式:0379-67770985 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的公告信息以其法定媒体发布的为准。 |
![]() |
|
关于我们 | 网站导航 | 广告服务 | 友情链接 | 版权所有 | 联系我们 | 发布招标信息登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