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鹿邑县食品产业园及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招标公告(监理) |
鹿邑县食品产业园及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豫工程20230680001) 项目所在地区:河南省 一、招标条件 本鹿邑县食品产业园及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 来源为自筹资金14000 万元;其他资金16000,招标人为鹿邑县先进制造业开发区管理委员 会。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1、项目概况:总建筑面积94944.18㎡,主要建设1 栋4F 食品产品研发中心、1 栋3F 产品展示中心、1 栋2F 食品质量检验中心、12 栋二层标准化厂房、10 栋1F 仓储用房、3 栋1F 冷库以及配套建筑。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2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鹿邑县食品产业园及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EPC)标段; (002)鹿邑县食 品产业园及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监理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鹿邑县食品产业园及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EPC)标段)的投标人资格能 力要求:一标段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资质要求(若投标人为联合体,联合体成员联合具备以上资质要求): 设计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者建筑 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其以上资质; 施工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其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 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能力,具有有效的资质等级证书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3、投标人2017 年1 月1 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具有类似建筑工程总承包业绩(或1 个建筑工程设计业绩和1 个建筑工程施工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 4、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设计负责人须是本单位正式员工,提供劳动合同和2023 年1 月1 日以来依法缴纳社保的证明: (1)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 项目的项目经理,具有有效的注册建造师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和企业出具的无在建工 程承诺书; (2)技术负责人须具备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技术职称; (3)设计负责人须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具有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技术职称; 5、投标人须具备良好的财务状况,财务没有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有效的2020 年 度、2021 年度、2022 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书(公司成立不足三年的,从成立年份开 始提供,新成立的企业无法提供财务审计报告的可按实际情况提供银行资信证明即可;若为 联合体参与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6、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 和豫财购【2016】15 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结果显示为中国执行信息公开 网)、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本 项目招标【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提供两个网站的查询截图】, 查询时间为公告发布日期之后;若上述对象有一个或一个以上存在失信记录的,拒绝其参与 本次招标活动;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 8、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除满足上述要求外,需具备以下条件: (1)联合体最多应由两家单位组成,其中联合体牵头人为施工单位。 (2)联合体各方应具备招标文件规定的各自相应资格条件。 (3)联合体各方应按照要求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4)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 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 (002 鹿邑县食品产业园及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监理标段)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二标段 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投标人须具有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资质或具有监理综合资质; 3、投标人须具备良好的财务状况,财务没有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有效的2020 年 度、2021 年度、2022 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书(公司成立不足三年的,从成立年份开 始提供,新成立的企业无法提供财务审计报告的可按实际情况提供银行资信证明即可); 4、投标人拟任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 5、投标人2017 年1 月1 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具有建筑面积不低于9 万㎡(含) 的类似建筑工程施工监理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 6、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 和豫财购【2016】15 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结果显示为中国执行信息公开 网)、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本 项目招标【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提供两个网站的查询截图】, 查询时间为公告发布日期之后;若上述对象有一个或一个以上存在失信记录的,拒绝其参与 本次招标活动;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 8、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 年09 月21 日 00 时00 分到2023 年09 月28 日 23 时59 分 获取方式:投标人应首先办理CA 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CA 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办理完 成后,方可完成市场主体信息库登记(具体办理事宜请查询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办事指南)。凭CA 数字证书登录市场主体系统,按网上提示并下载招标文件及资料(详见 http://www.hnggzy.net 公共服务-办事指南)。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 年10 月17 日 09 时00 分 递交方式: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电子上传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 年10 月17 日 09 时00 分 开标地点: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三 七、其他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鹿邑县食品产业园及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已由鹿邑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鹿发改[2022]101 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单位自筹和专项债券资金,项目出资比例 100%,招标人为鹿邑县先进制造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招标代理机构为卓信工程咨询有限公 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工程总承包(EPC)及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鹿邑县食品产业园及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2.2 项目编号:豫工程20230680001 2.3 建设地点:鹿邑县先进制造业开发区 2.4 项目概况:总建筑面积94944.18㎡,主要建设1 栋4F 食品产品研发中心、1 栋3F 产品展示中心、1 栋2F 食品质量检验中心、12 栋二层标准化厂房、10 栋1F 仓储用房、3 栋1F 冷库以及配套建筑。 2.5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二个标段,其中: 一标段:工程总承包(EPC)标段; 二标段:监理标段。 2.6 招标范围: 一标段:包含但不限于该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图预算和施工过程设计 服务等,项目施工、全过程施工管理直至竣工验收、整体移交、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和 保修工作。 二标段:工程总承包阶段及缺陷责任期的监理服务。 2.7 计划工期: 一标段:365 日历天(包括勘察设计周期、采购周期和施工工期),从签订合同之日起 开始计算; 二标段:本工程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验收阶段、决算阶段、缺陷责任期阶段 全过程工程监理。 2.8 质量要求: 一标段: 勘察、设计质量要求:必须符合现行国家、地方及行业制定的勘察,设计规范、规程、 标准要求并满足发包人要求,能通过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及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 施工质量要求:必须满足设计要求、符合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及国 家、行业及地方相关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二标段: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一标段资格要求: 3.1.1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1.2 资质要求(若投标人为联合体,联合体成员联合具备以上资质要求): 设计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者建筑 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其以上资质; 施工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其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 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能力,具有有效的资质等级证书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3.1.3 投标人2017 年1 月1 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具有类似建筑工程总承 包业绩(或1 个建筑工程设计业绩和1 个建筑工程施工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 书; 3.1.4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设计负责人须是本单位正式员工,提供劳动 合同和2023 年1 月1 日以来依法缴纳社保的证明: (1)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 项目的项目经理,具有有效的注册建造师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和企业出具的无在建工 程承诺书; (2)技术负责人须具备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技术职称; (3)设计负责人须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具有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技术职称; 3.1.5 投标人须具备良好的财务状况,财务没有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有效的 2020 年度、2021 年度、2022 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书(公司成立不足三年的,从成立 年份开始提供,新成立的企业无法提供财务审计报告的可按实际情况提供银行资信证明即 可;若为联合体参与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3.1.6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 [2016]125 号) 和豫财购【2016】15 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结果显示为中国 执行信息公开网)、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 拒绝参与本项目招标【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提供两个网站的查 询截图】,查询时间为公告发布日期之后;若上述对象有一个或一个以上存在失信记录的,拒 绝其参与本次招标活动; 3.1.7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 投标【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 3.1.8 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除满足上述要求外,需具备以下条件: (1)联合体最多应由两家单位组成,其中联合体牵头人为施工单位。 (2)联合体各方应具备招标文件规定的各自相应资格条件。 (3)联合体各方应按照要求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4)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 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 3.2 二标段资格要求: 3.2.1 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2.2 投标人须具有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资质或具有监理综合资质; 3.2.3 投标人须具备良好的财务状况,财务没有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有效的 2020 年度、2021 年度、2022 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书(公司成立不足三年的,从成立 年份开始提供,新成立的企业无法提供财务审计报告的可按实际情况提供银行资信证明即 可); 3.2.4 投标人拟任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 3.2.5 投标人2017 年1 月1 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具有建筑面积不低于9 万㎡(含)的类似建筑工程施工监理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 3.2.6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 [2016]125 号) 和豫财购【2016】15 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结果显示为中国 执行信息公开网)、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 拒绝参与本项目招标【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提供两个网站的查 询截图】,查询时间为公告发布日期之后;若上述对象有一个或一个以上存在失信记录的, 拒绝其参与本次招标活动; 3.2.7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 投标【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 3.2 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单位,请于2023 年9 月21 日至2023 年9 月28 日(北京 时间),登录“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www.hnggzy.net)”网上,凭领取的企业 身份认证锁(CA 密钥)进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招标人不再提供纸质招标文件。投标人未 按照规定时间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4.2 投标人应首先办理CA 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CA 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办理完成后, 方可完成市场主体信息库登记(具体办理事宜请查询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 南)。凭CA 数字证书登录市场主体系统,按网上提示并下载招标文件及资料(详见 http://www.hnggzy.net 公共服务-办事指南)。 4.3 获取招标文件后,投标人请到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共服务—办事指 南下载专区栏目下载河南省公共资源“智慧交易”平台-投标文件制作操作手册V1.0.doc, 并使用安装后的最新版本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 时间前须自行查看项目进展、变更通知、澄清及回复、补遗书等,因投标人未及时查看而造 成的后果自负。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截止时间:2023 年10 月17 日9 时00 分(北京时间); 5.2 开标地点: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三(“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 5.3 投标人需要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系统中将加密电子 投标文件加密上传。逾期上传或者未上传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投标人应 当在招标文件确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远程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文 件解密、答疑澄清等。逾期解密或者没有准时在线参加开标活动导致的一切后果投标人自行 承担。 5.4 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不见面服务的具体事宜请查阅河南省公共资 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专区的《新交易平台使用手册(培训资料)》中《河南省公共 资源“智慧交易”平台-不见面开标大厅投标人操作手册》。 7、联系方式: 1.招标人信息: 名 称:鹿邑县先进制造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地 址:鹿邑县宋河大道中段路西 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方式:15333893555 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卓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郑州市金水区黄河路1 号院1 幢10 层 联系人:王先生、史女士 联系方式:18336376358 3.监督部门:鹿邑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联系方式:0394-7166636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鹿邑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鹿邑县先进制造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地 址:鹿邑县宋河大道中段路西 联 系 人:刘先生 电 话:15333893555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卓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郑州市金水区黄河路1 号院1 幢10 层 联 系 人: 史女士 电 话: 18336376358 电子邮件: /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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