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舆县城镇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更新调整项目所需的技术协作单位谈判公告
所属类别:招标信息-服务招标     所属地区:驻马店市     上传时间:2013-10-10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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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平舆县城镇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更新调整项目所需的技术协作单位谈判公告
    
   平舆县政府采购中心受平舆县国土资源局的委托,就平舆县城镇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更新调整项目所需的技术协作单位进行竞争性谈判。欢迎有实力的供应商前来参与谈判,
    项目编号:2013—CG—J006—019
    一、项目名称:平舆县城镇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更新调整项目所需的技术协作单位
    二、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三、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地点:2013年10月16日下午15:00时,平舆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开标二厅,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谈判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四、谈判时间及地点:2013年10月16日下午15:00时,平舆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开标二厅。
    五、资格要求及采购事项
      1、资格要求、技术要求详见本公告第九项。
      2、本工程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六. 获取资料须知
    1、谈判文件的获取时间: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派代表于2013年10月10日至2013年10月15日,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30(北京时间,公休、法定节假日除外);在平舆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获取资料,资料售价300元/份,售后不退。
    3、谈判文件获取地点:平舆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业务股
      联系人:韩先生   联系电话:15939600700
    4、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金额为:壹万元整,于2013年10月15日下午 17 时前到帐,由投标企业基本帐户直接汇入平舆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帐户(收款单位:平舆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 户 行:中国银行平舆支行  账 号:246820578944 )。投标保证金交纳和退还:投标保证金以按规定时间到达平舆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帐户为有效,必须以银行电汇或转帐方式交纳,不接受现金交纳。票据出票地或电汇汇款地必须与投标人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地名称一致,转帐支票出票人、电汇汇款人均必须与投标人名称相一致。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截止时间到帐的为无效,并请投标人自行计算资金在途时间,由于资金没有及时到帐而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汇款用途栏内必须填写平舆技术协作单位投标保证金。
    七.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南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信息网》、《平舆县人民政府网》、《平舆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招标事宜若有变更,将在相关媒体上发布变更公告。
    八.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平舆县国土资源局
    联 系 人:   党先生 15939698886
     
    招标代理机构: 平舆县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 平舆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 
    联 系 人:       杨先生     
    电  话:      13938381208    
  监督方:
    采 购 办    电话:0396—5027396
    纪检监察室    电话:0396—5006110  0396—5000026
    
    九、招标需求等
     (一)、技术方案
    项目名称:平舆县国土资源局采购平舆县城镇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更新调整项目所需的技术协作单位。
    具体要求:1、对平舆县中心城区(古槐、清河、东皇3个街道办事处)、产业集聚区及11个建制镇现状建设区和规划建设区范围内土地按照不同用途进行级别划分;
    2、评估平舆县中心城区(古槐、清河、东皇3个街道办事处)、产业集聚区及11个建制镇现状建设区和规划区建设区范围内基准地价;
    3、建立平舆县基准地价评估信息系统;
    4、形成验收需要的各种文字及图件成果;
    5、出具《平舆县土地分等定级规程》和《平舆县土地估价规程》要求的其他成果资料;
    6、进行成果认证、听证、预检和验收。
    (二)、商务要求
    合格的投标人: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明(原件)。
    项目负责人需具有土地估价师资格证(原件)且投标企业具有在河南省或全国范围内执业的土地评估资质(原件);或者投标企业有2010年1月1日以来做过的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更新调整工作业绩(中标通知书原件1份或合同原件1份;注:中标通知书与合同须是河南省范围内的。)
    工期要求:合同签订生效后40日内完成所有项目任务并提交成果,要求成果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
    质量要求:1、项目工作过程、工作方法、采用的技术路线以及项目成果内容体系等必须符合和满足国家相关规程和实施方案的规定且符合平舆县实际情况;
    2、项目工作过程中的技术方法与手段、评价指标的选取、参数的确定以及计算模型的建立等必须科学、合理且符合平舆县实际情况;
    3、项目要求所要完成的成果图件体系应该科学、合理,图件要素内容和表达形式应当美观、大方且有利于快速查阅相关的价格信息;
    4、项目要求所要完成的专题报告的内容框架必须系统全面和层次清晰,既能清晰表达整个项目的工作、技术和分析过程与结果,又能为进一步的地价成果应用提供工作参与和为采购人提高地价和管理人员的专业知识水平提供服务;
    5、基准地价管理与评估应用信息系统能完成基准地价成果数据的管理、查询和打印功能,能够实现从宗地位置的坐标输入、宗地地价计算和评估报告生成等功能。
    付款方式:1、提交项目初步成果后7天内,支付合同总价的70%;
    2、待项目验收通过后一个月内,付清剩余的30%价款。
履约保证金:中标后,中标人须向平舆县国土资源局交纳履约保证金,保证金的数额为中标金额的10%,项目验收通过后,十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中标企业                                  
    
                平舆县政府采购中心
                二○一三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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