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汝南县人民检察院采购两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
汝南县人民检察院采购两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汝南县政府采购中心受汝南县人民检察院的委托,就其采购所需两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现欢迎合格供应商前来参加谈判。 1.项目编号:汝政采竞谈【2013】25号 2.项目名称:汝南县人民检察院采购两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项目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3.2其它特定条件: 3.2.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3.2.2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 3.2.3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 3.2.4提供软件设计公司针对本次投标的的授权书(原件) 3.2.5提供VPN防火墙生产企业授权书(原件) 3.2.6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2.7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以上资质证件(特定条件除3.2.6项外)开标现场资格审查阶段携带原件由评标委员会进行资格审查否则投标无效 4.报名及竞争性谈判文件的发售时间、地点:2013年11月22日至2013年11月28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汝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汝南县政府采购中心)。 发售地点:汝南县城西关武装部(二楼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电话:0396-8055676 报名时携带投标人资格要求资料(3.2项特定条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两套递交至汝南县政府采购中心。 5.谈判保证金 谈判保证金人民币壹万元整。于2013年12月3日上午12:00前以银行电汇、转帐或现金缴款单方式将投标保证金汇、缴到汝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户;凭银行票据到汝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室(三楼东侧)开具收据,否则投标响应无效。 6.递交响应性文件截止时间 供应商应于2013年12月4日下午15:00时前将响应性文件密封送交到汝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开标大厅,逾期送达不予受理。 7.谈判时间、地点 本次谈判将于2013年12月4日下午15:00时在汝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开标大厅开始,参见谈判的供应商代表必须按时参加。 8.对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质疑 供应商认为竞争性谈判文件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在递交响应性文件截止时间2日之前, 向采购人或集中采购机构提出质疑,逾期不再受理。 9.投标人资质要求及技术参数已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征询意见栏进行公示。以上信息如有变更,汝南县政府采购中心将通过河南省政府采购网等信息发布媒体通知,请投标人关注。 10.项目咨询电话: 采购人联系人:王 军 联系电话:13783388269 集中采购机构联系人:张 东 联系电话:03968055676 11.监督部门: 汝南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0396—8042880 汝南县纪委派驻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监察室: 0396-8055618
二〇一三年十一月二十二日
汝南县人民检察院采购两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项目 竞争性谈判资格要求及技术要求公示公告 各潜在供应商: 汝南县政府采购中心受汝南县人民检察院的委托,就其采购两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项目实施政府采购,依照“河南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操作执行行为有关问题的通知”豫财办购【2007】20号文件相关规定,现将采购项目投标人资质要求网上公示,请各潜在供应商对公示的内容是否有倾向性、歧视性、排他性等内容提出意见或建议。 所有意见或建议应于2013年11月28日下午17:00(北京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向汝南县政府采购中心提出(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亲自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不予受理。 地址:汝南县政府采购中心二楼 集中采购机构:汝南县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电话(传真): 0396—8055676 汝南县政府采购中心 二O一三年十一月二十二日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2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 3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 4提供软件设计公司针对本次投标的的授权书(原件) 5提供VPN防火墙生产企业授权书(原件) 6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7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二、售后服务: 1、企业应提供对软件、硬件系统使用中出现故障时保证三年免费服务费,8小时响应,48小时排除的承诺书。 2、同签订后应免费对检察机关及各个行政执法单位软件操作人员进行现场软件使用培训,并提供操作手册。 3、招标方不再支付软件服务费用。中标单位应单独和各个行政执法单位签订软件服务费合同,全县行政执法单位软件服务费每年总金额应当不超过1万元。 三、付款方式:设备验收合格后支付90%合同金额,余下10%金额在设备平台使用12个月后,无产品质量问题再行支付。 四、其它要求:中标单位在签订合同前应携带相关软件、硬件系统,到市院进行软件、硬件平台进行互联互通测试,测试合格签订正式合同,否则废除中标资格。 五、技术参数: 1、数据库服务器 XEON 2407 2.2G处理器,8G ECC DDR内存,3块300G SAS硬盘,高性能RAID卡,RAID5,双网卡,双电源。 2、VPN防火墙VPN设备,配置要求为11个千兆电口,100条VPN隧道数,200M的吞吐量,60万并发连接,50条VPN 并发,符合同市院联网要求. 3、服务器机柜1200*600*1000服务器机柜 4、交换机8个10/100Base-TX 5、两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软件 1.建设内容 1.1平台组成 本级两法衔接业务办理平台 两法衔接业务办理平台必须符合同市院互联互通,主要负责具体案件的查办,业务办理平台的建设重点是要为案件的移送、受理、立案、起诉、判决、监督等业务需求提供支撑。满足县级院对“两法衔接”工作的实际需求。 1.2平台功能 本县信息共享平台一方面通过网络系统与本县各执法机关相连接,实现数据信息共享,搭建全县信息共享平台数据中心;一方面为省市信息共享平台联网预留数据接口,保证与省市信息共享平台的数据信息共享。所以,县级信息共享平台除具备案件的移送、受理、立案、起诉、判决、监督等业务办理功能外,还要实现数据统计分析、信息报送,具体功能要求如下: 行政机关案件移送 行政机关案件移送主要包括两种情形的移送功能: 第一种:行政执法机关直接移送案件 行政执法机关在行政执法中,对符合刑事追诉标准、涉嫌犯罪案件,属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应当自发现之日起十日内向同级公安机关移送,同时报送同级监察机关备案;对于已经作出行政处罚但事后发现该案件涉嫌犯罪的,行政执法机关应当自发现之日起三日内或于作出行政处罚之日起十日内向同级公安机关移送,并向公安机关和监察机关抄送《行政处罚决定书》副本。 第二种:检察机关建议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案件 人民检察院发现行政执法机关不移送或者逾期未移送的,应当向行政执法机关提出意见,建议其移送。人民检察院建议移送的,行政执法机关应当立即移送,并将有关材料及时抄送人民检察院。 立案监督 检察机关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的,检察机关通过系统给公安机关发文,并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理由。检察机关认为公安机关不立案理由不能成立的,应当通知公安机关立案,公安机关接到通知5日内应当立案。检察机关认为公安机关不立案理由成立的,应当将审查结论告知提出立案监督建议的行政执法机关, 同时退回案件证据材料。 行政违法案件移送 人民检察院对作出不起诉决定的案件、人民法院对作出无罪判决或者免于刑事处罚的案件,认为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应当提出检察建议或者司法建议,移送有关行政执法机关处理。 违纪和职务犯罪案件移送 国家行政机关和相关的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干预行政执法机关和公安机关执法并构成违纪的,应当依法移送监察机关并追究其纪律责任;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干预行政执法机关和公安机关执法并构成犯罪的,应当依法移送人民检察院追究其刑事责任。 案件咨询 行政执法机关和刑事司法机关可以通过案件咨询功能在线进行疑难案件和问题的研讨,以形成执法共识。 案件动态监控 案件动态监控功能包括:案件流程跟踪、案件预警监控、短信提醒等功能。 a) 案件流程跟踪 行政执法机关与刑事司法机关,对于经手处理的案件都可以方便的查询汇总,查看具体的案件处理流程的信息,并通过可视化图形的方式了解其所在的状态和环节,及时掌握案件办理中的流程动态。 b) 案件预警 案件预警包括超时预警、历史案件预警和涉案金额预警三部分。 对于案件办理流程任一环节可设置 “超时预警”规则,当该环节办理有关事项超过预警时间时,系统将自动显示预警信息并提醒用户尽快办理。 案件办理过程中,若某一案件嫌疑人或嫌疑企业存在历史案件信息,系统将自动显示该嫌疑人或嫌疑企业相关的历史案件信息并预警提示,为执法人员的执法决策提供辅助作用。 c) 短信提醒 系统的预警信息及待办案件、案件咨询、通知公告等信息均可通过短信功能发送到相关责任人的手机中,以便于相关责任人及时进行处理。 案件统计 系统须提供定期分析、自动统计等功能,各级领导及业务人员可直接进入系统,实时查看任何一个部门的案件信息,同时通过对各执法单位的统计分析,为领导的决策分析提供服务。使行政执法机关、司法机关、法律监督和行政监察机关、执法协调机构实时、全面、清晰的掌握区域内破坏现场经济秩序违法犯罪的特点和规律,便于及时加强工作指导和相关对策措施的分析研究。 数据分析 对于统计汇总的数据,按按部门、按类别进行归类分析,并以表格、图形等直观方式展示,全面反映各部门案件移送、办理、监督等工作开展情况,研究分析存在的问题。 案例查询 设定不同类型案件信息录入的关键词,根据查询请求,自动查询一段时期内或相同类型的案件,及时掌握不同时期、不同类型案件的发生规律及案件查办情况。 查询功能主要包含:涉案嫌疑人查询、涉案企业查询、行政处罚案件查询、移送涉嫌犯罪案件查询、行政违法案件移送查询、行政机关案件查询、违纪/职务犯罪案件查询等。 涉案嫌疑人和涉案嫌疑企业信息库 经过一定时间的运行,在两法衔接平台的应用过程中,产生了大量的涉案嫌疑人和涉案嫌疑企业数据,这些数据相对比较分散,彼此相对孤立,不能满足各级领导和业务人员进行高效、快捷的查询统计要求,更不可能根据以往的历史案件记录进行辅助决策分析。 涉案嫌疑人和涉案嫌疑企业信息库的建立,使原本孤立、分散的数据按历史顺序彼此相互联系,并按高效、易于查询的结构进行存储,让各级领导和业务人员可以按不同的查询统计方法进行快速分析,得出需要的数据信息,并可协助各级执法人员通过查询相关涉案嫌疑人和涉案嫌疑企业的历史案件信息,辅助办理涉案嫌疑人和涉案嫌疑企业的再犯案件。 另一方面,涉案嫌疑人和涉案嫌疑企业信息库中的数据,可供各级执法单位在案件办理过程中,随时进行数据的调用,这样既可减少人工录入时的错误发生,也减轻了手工录入的工作量。 信息发布 可发布各执法单位相关法律法规,以及不同类型案件的刑事追诉标准,定期发布查办的“打侵打假”典型案例,为执法、办案提供指导和参考。 两法论坛 两法论坛,为系统各级用户提供内容版块的自定义、主题的发布查看回复等功能,通过两法论坛,为行政执法机关、司法机关、法律监督和行政监察机关、执法协调机构等搭建一个交流沟通、推动合作、共谋发展的平台,并进一步推动两法衔接的深度融合与价值挖掘。 两法论坛功能主要包含:论坛版块管理、论坛大厅、我的主题、我参与的主题等。 互动交流 各行政执法机关和刑事司法机关都可通过平台实现执法过程中各类信息的发布和交流。主要包括法律法规、通知公告、执法动态、资源下载、电子邮件等。 流程部署维护 系统采用可视化流程设计,采用工作流、动态表单实现业务流程、业务表单的自定义和部署,提供了案件类型管理和案件流程的定制,可灵活配置和部署,而不需要进行二次开发。这样就从技术角度为业务需求创建了最佳的接口,使系统能够快速适应新的业务需求变化。主要特点如下: (1) 完全可视化:动态表单和工作流程的所有操作都是可视的,在设计表单过程中使用者可以在可视化话界面中随意用复制、粘贴等方式来完成表单。 (2) 丰富的组件支持:表单设计器中集合了大量基本控件,如, 文本框、选择框、多行文本框、复选框、单选框、图片上传、文件上传、用户选择框、树形部门选择框、左右选择框、输入提示框、HTML编辑器、WORD文档等等一系列控件。基本涵盖了开发所需要的绝大部分控件,同时用户可以自定义添加其他第三方控件。 (3) 在同一表单中可以以选项卡的方式选择显示不同子表单。 文件传输 开通本县各执法单位之间信息共享平台的双向信息传输渠道,以便于执法机关之间快速、便捷传送重要文件和资料。 数据汇总 定时或根据省市级平台的数据请求,实时汇总、发布、传输信息数据,供省市级平台应用。 系统管理 系统管理功能主要包含:机构管理、角色管理、岗位管理、用户管理、菜单管理、流程办理设置、企业库管理、个人库管理、案件流程作废删除、业务日志等。 辅助功能—在线预览 各执法单位在录入案件时所上传的附件可以实现在线预览,支持.txt(纯文字文档),.doc(Word文档),.xls(Excel表格),.ppt(PowerPoint演示文稿),图片格式jpg,gif,bmp,png等在线预览。所上传的附件大小限定在70M,使用中应当根据采购单位要求进行更改。 2.技术要求 2.1开发要求 1、系统开发环境 系统能够运行在业界主流的硬件平台、操作系统平台(如Redhat Linux,Unix,MS Windows XP/2003/7/2008/2012/8等);数据库采用Oracle 10g或以上版本,采用Java开发环境,符合标准的J2EE规范;中间件支持Weblogic10/Tomcat/Jboss等。 2、应用软件架构 采用可视化流程设计,采用工作流、动态表单实现业务流程、业务表单的自定义和部署,使系统能够快速适应新的业务需求变化。 采用U-Key身份认证及全县统一的用户信息管理相结合的双重认证方式;支持案件附件的在线阅读功能。 采用符合MVC设计模式的三层体系架构,并支持EJB的分布式应用程序部署;支持AJAX异步数据交互技术;支持系统日志和业务日志的统一管理功能。 3、软件文档要求 按照软件工程规范要求,编写并提供《系统总体方案设计说明书》、《系统需求规格说明书》、《系统概要设计说明书》、《数据库设计说明书》、《系统详细设计说明书》、《测试计划》、《测试报告》、《用户操作说明》等软件文档。 4、软件测试要求 要求有专门小组负责测试,编写规范的测试方案、测试计划、测试用例、测试报告等,按照测试先行的原则测试代码,对数据完整性、软件功能、业务周期、用户界面、性能、负载、强度、安全性和访问控制、故障转移和恢复、配置、安装等作相应的测试。 5、接口要求 系统设计要求有清晰的接口描述,按照面向服务架构的原则,对接口编程,设计成松耦合的系统,并可与省市级信息共享平台进行集成,实现案件数据与省市级信息共享平台的传输与贯通。 2.2性能要求 1、系统精度要求 金额类数据计算中间结果精度保留4位,最后结果的精度保留2位,其它数据类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2、系统稳定性要求 系统能够实现全年7天×24小时连续稳定运行,由于系统故障导致业务连续停止时间不超过6小时。 3、系统响应速度要求 系统的响应时间是从询问或请求的结束到响应的开始之间经历的时间,主要用于衡量交互式作业处理。在配置合适的软硬件平台环境下,根据行业经验,可以忍受的成功响应时间在3秒内。汇总、统计性操作,根据最大数据量(峰值)原则,如操作人员数量的多少,成功响应时间相应延长为5-10秒。如果要求处理的数据量特别大,相应时间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2.3安全要求 1、软件安全要求 (1)操作系统安全要求 操作系统的安全等级要达到C2级。能够通过对主体(人、进程)识别和对客体(文件、设备)标注,划分安全级别和范畴,实现由操作系统对主体、客体之间的访问关系进行控制。必须能够按照制定的安全审计计划进行审计处理,包括审计日志和对违规事件的处理。系统必须具有自身保护能力,黑客和一般用户不能蓄意或无意卸掉本系统,也不能改变或删除本系统的文件和数据。 (2)数据库安全要求 数据库管理系统本身的安全等级达到C2级。必须能够通过对主体(人、进程)识别和对客体(数据表)标注,划分安全级别和范畴,实现由系统对主、客体之间的访问关系进行强制性控制。必须能够对与数据库安全有关的事件进行跟踪、记录、报警和处理,供有关人员进行分析。必须能够按照最小授权原则,对数据库管理员、软件开发人员、终端用户授予各自为完成自身任务所需的最小权限。 (3)应用系统的安全要求 信息共享平台的接入单位主要是各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机关,为了保证系统的安全性和易管理性,应采用软件U-KEY认证及全县统一的身份认证相结合的双重认证方式。 在用户登陆之前,应用软件本身必须对当前的运行环境进行一系列的合法性检查,如果软件系统本身的配置数据被改动,系统要拒绝该用户登陆。应用软件必须提供一种或几种有效的加密方式,对敏感数据库的存储进行加密处理。应用软件必须对每一位使用应用软件的操作人员,都要验证其身份和权限。应用软件设计中应该对非正常掉电、关机或者其他软硬件故障造成的软件中断运行的现场进行一定程度的保护和恢复功能。应用软件必须做到对单条记录的修改和删除操作可以撤销,防止由于误操作而造成不可恢复错误。应用软件应该具有检测非正常操作通道或非正常操作的能力,一旦发现问题,应该向操作员发出警报,指出错误的来源并提供改正措施。应用软件必须做到对于启动任何一个有潜在风险的功能,至少要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确认动作,给用户以纠正错误的机会,借以避免偶然的误操作造成不可恢复错误。 2、信息安全要求 (1)用户权限管理 ① 系统必须为用户分配用户标识符,并保证用户的唯一性。 ② 系统必须支持用户的分级和分组管理机制。 ③ 系统必须能够设定用户访问权限的有效日期、有效时间段。 ④ 系统必须能够提供可靠的用户身份认证手段,如密码等。 ⑤ 权限管理必须满足最小授权原则,使每个用户和进程只具有完成其任务的最小权限 (2)控制主体对客体访问 ① 系统必须能够支持主体和客体之间的多种应用关系,并提供灵活的调整手段。 ② 系统必须能够提供多渠道安全检查,譬如用户名的识别与验证、用户口令的识别与验证、用户帐号的缺县限制检查等。 ③ 系统必须能够防止用户经过非法访问路径,实现某些越权的非法访问。 ④ 系统必须能够将主体对客体的每一次访问记录在日志文件中,并提供分析和审计功能。 *客户端数量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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