淇县招标采购中心受淇县鹤淇投资有限公司委托,对淇县淇水公租房二号楼办公用设备项目以询价招标方式进行政府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招标编号:QXCG[2013]57号 二、招标人:淇县招标采购中心(淇县红旗路西段审计局楼下) 三、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四、项目名称及内容简要说明: A标段:高低床99张,衣柜66组,桌椅66套,行李架66个;(1-5层) B标段:高低床144张,衣柜96组,桌椅96套,行李架96个;(6-11层) C标段:高低床99张,衣柜66组,桌椅66套,行李架66个;(1-5层) D标段:高低床144张,衣柜96组,桌椅96套,行李架96个;(6-11层) E标段:窗帘536米; F标段:窗帘536米; G标段:饮水机162台; H标段:拖把池及卫生间水管安装162组; I标段:仪容镜162个,置物架324个,晾衣绳约2100米; J标段:封阳台40套。 五、投标范围包括:货物供应、安装、运输、售后服务(含上楼入户并按业主要求位置摆放)等。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13年12月6日下午15:00点。 开标地点:淇县招标采购中心(淇县红旗路西段审计局楼下) 七、领取招标文件时间及地点:2013年12月4日至2013年12月5日下午 17:00点前(节假日不休息)。 地点:淇县招标采购中心(淇县红旗路西段审计局楼下) 八、 供应商资质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各项条件。 (2)具有按时年检的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 (3)投标人身份证、法人授权书或委托书及其他相关资料。 (4)所有要求原件的复印件须做入投标书中且须加盖单位公章。 (5)投标供应商只能中一个标段。 九、投标保证金:本次招标,投标供应商在领取标书时每个标段需提供人民币叁仟元整(¥3000元)作为投标保证金,未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将在定标后退还。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将在验收后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十、报名时应提交以下资料: 第七条:供应商资质要求所有资质原件和复印件。 十一、其他未尽事宜请参阅招标文件或向招标人咨询。 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联系人:贾先生 电话:0392—2111633 特别提示:投标供应商应自行到施工现场勘察,业主不再组织勘察,未到现场勘察的,出现一切后果由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 工期:2013年12月13日前必须完工,否则不予付款。 淇县招标采购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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