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号 | 采购内容 | 供应商名称 | 地 址 | 中标金额 | 单位 |
博政采购(2025)8号-1 | 博爱县公安局机关办公楼修缮项目(二次) | 双鸿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河南省开封市兰考县小宋镇东村二组 | 1,623,878.06 | 元
序号 | 名称 | 施工范围 | 施工工期 | 项目经理 | 执业证书信息 | 1 | 博爱县公安局机关办公楼修缮采购项目(二次) | 改造范围在二、三层,重新进行房间分隔、功能布置并进行内部装修,外立面装修并更换门窗,主要包含建筑与装饰装饰工程、安装工程等(详见工程量清单、图纸) | 90日历天 | 崔辰光 | 豫241131444415 |
三、评审专家名单 |
孙海兰、宋晓宇、刘鹏(采购人代表) |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
收费标准: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参照豫招协[2023]002号《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中的标准收取,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代理服务费。 |
收费金额:18,238.78元 |
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
本次中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焦作市政府采购网》、《焦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博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boai.gov.cn/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 |
六、其他补充事宜 |
1、河南地康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响应性文件中未提供项目经理及班子成员现场出勤不低于72天的响应承诺,为无效投标。依据竞争性谈判文件:谈判须知前附表:第16条:“供应商应承诺中标后项目经理及班子成员现场出勤不低于72天,未提供承诺视为无效投标。”
2、河南乐库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和河南成基建设有限公司,委托同一家造价公司(昂扬建设管理有限公司)编制本项目投标预算,不符合《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第三章第二十五条(三):“同时接受招标人和投标人或两个以上投标人对同一工程项目的工程造价咨询业务,”的规定,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四十条(一)“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个人编制”的规定。依据竞争性谈判文件中重要事项提示“3.7响应文件中有明显不符合谈判文件其它要求和有关法律法规的”,河南乐库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和河南成基建设有限公司做无效投标处理。
3.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结果公告有异议的,可以在成交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并以供应商提交的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的不再受理。 |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1. 采购人信息 |
名称:博爱县公安局 |
地址:博爱县海华路38号 |
联系人:刘先生 |
联系方式:18339132680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名称:河南金迪辉全过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焦作市解放区人民路福安家园南门西侧门面房369号 |
联系人:韩女士 |
联系方式:0391-3373880 |
3.项目联系方式 |
项目联系人:刘先生 |
联系方式:1833913268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