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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东西配楼连廊维修项目-结果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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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东西配楼连廊维修项目 成交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1采购项目编号:qszb202506017 1.2采购项目名称: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东西配楼连廊维修项目 1.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1.4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5年6月25日 1.5评审日期:2025年7月7日 二、采购项目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合同履行日期: 2.1采购内容: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东西配楼连廊维修项目包含工程量清单及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2.2质量要求:合格; 2.3工期:45日历天; 2.4标段划分:本项目分为1个标段; 2.5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2.6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2.7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三、成交情况
四、评审专家名单 雷国真、李红岩、于新生(采购人代表) 五、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采购代理服务费参考豫招协[2023]002号文件规定(不足8000元的按照8000元计取),由成交人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 收费金额:8000元 六、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本次成交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参与本项目投标的其他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成交公告期限结束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①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②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③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④事实依据、⑤必要的法律依据、⑥提出质疑的日期,质疑函需加盖单位公章且经法定代表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提供加盖单位公章且经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并载明授权代表的姓名、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携带质疑函、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提交,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应当由各联合体成员按以上要求共同提交质疑函。成交供应商评审总得分为89.67分。 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0371-69520421 联系地址:郑东新区金水东路与黄河南路交叉口向东200米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河南求实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高新区科学大道53号中原广告产业园2号楼九层 联系人:葛女士、徐女士 联系方式:0371-6322511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葛女士、徐女士 联系方式:0371-632251152025062517312012663164490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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