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尉氏县大桥乡土地整理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
所属类别:招标信息-工程招标 所属地区:开封市 上传时间:2008-7-7 阅读次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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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尉氏县大桥乡土地整理项目,经主管部门批准实施,前期准备工作已就绪。尉氏县土地开发整理中心委托河南省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对项目施工、监理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一、 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河南省尉氏县大桥乡土地整理项目 2、项目地点:河南省尉氏县大桥乡境内,涉及大桥、岗东蔡、大苏、冯村、席苏、大路王、通院7个行政村和县窑场。 3、建设规模:土地整理面积899.17公顷 4、项目总投资:人民币1305万元 5、工期要求:180日历天 二、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1、招标范围:按照上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批准的工程内容和规划图纸,对项目内的土地平整、农田水利、道路及其他工程的施工、监理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标段划分:为了方便组织施工,本项目按照工程施工内容共划分为5个标段进行招标。第1标段为项目区内土地平整工程;第2标段为项目区内机井及机井配套工程;第3标段为项目区内管道工程;第4标段为项目区内道路及其它工程(含排水沟、桥涵、输配水交叉建筑工程等);第5标段为项目区内输变线路工程;具体内容以招标文件中工程量清单为准。监理1个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施工投标人资格要求 1、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注册资金500万元以上。 2、第1-4标段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第5标段投标人须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或送变电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以上投标人均应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 3、项目经理须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工程技术职称,贰级及以上项目经理资格,3年以上项目管理经验。 4、2005年以来企业业绩及资信良好,无不良记录。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5、应具备与项目建设标准相适应的技术设备。 6、本项目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和分包。 7、没有被法院、建设、水利、交通等部门列入“黑名单”。 (2)监理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政府相关机构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在省国土资源厅有备案; 2、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或公路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投标人2005年(含2005年)以来业绩及资信良好,无不良记录; 3、具备与项目建设标准相适应的技术设备。 4、拟投入的总监理工程师应具备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和总监理工程师任命书,十年以上相关经验;具备与项目建设标准相适应的技术设备。 四、投标报名 如果有意投标本工程,请按以下要求参加招标代理机构组织的投标报名。 1.报名资料: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证书、法人代表身份证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资格证书、项目经理职称证书、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总监理工程师任命书、企业业绩等。以上资料查验原件,留存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复印件,复印件要求投标人提交两套并装订成册。 2、资格审查:投标人应自觉接受招标代理机构的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潜在投标人方被允许购买招标文件,资格审查不收取任何费用。 3、招标文件及投标保证金:本次招标的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壹仟圆/套,售后不退。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叁万圆/标段,评标结束后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退还。 4、其他:投标人应自行支付招标过程中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并承担相应的风险和责任。投标人递交的报名资料和投标文件不论中标与否均不予退还。 五、报名时间及联系方式 报名时间:2008年7月7日------2008年7月11日 招标人:尉氏县土地开发整理中心 联系人:王慧敏 联系电话:13839960111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省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穆丽娟 古瑞 联系电话:0371—68267862(传真) 地址:郑州市农业路(经三路)银丰商务港1611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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