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鄢陵县2015年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招标公告(管材管件、供水、电力设备) |
1、招标条件 本次招标项目为鄢陵县2015年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项目已由豫发改投资【2015】79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中央预算内投资、省财政专项资金和群众自筹,招标人为鄢陵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局,招标代理机构为中建联勘测规划设计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及工程招标范围 鄢陵县2015年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计划解决4.3392万人农村饮水不安全问题。涉及4个乡(镇、办),共39行政村。 2.1 项目概况: 根据工程实际需要,本次招标划分为11个标段。其中1标段至7标段为供水管网采购及安装工程,8标段为供水站配套建筑物工程,9标段为凿井工程,10标段为供水、电力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11标段为施工监理标。 具体标段如下: 第1标段:马栏镇:支家、娄家、裴家、吴家、北郑庄、大马陈寨管材采购及安装工程; 第2标段:马栏镇:大田、碾韩、梁老、李孟、胥庄管材采购及安装工程; 第3标段:马坊乡:汪庄、汪楼、孙村;安陵:于寨、轩岗管材采购及安装工程; 第4标段:彭店镇:彭南、彭北、赵家、范北、姚庄管材采购及安装工程; 第5标段:彭店镇:孙庄、官庄、曹庄、探庄、栗北、栗南管材采购及安装工程; 第6标段:彭店镇:范南、李家、庄头、谢坊、刘拐、新庄、黑刘管材采购及安装工程; 第7标段:彭店镇:蒋庄、古城、张店、前步、田岗、凤岗管材采购及安装工程; 第8标段:供水站配套建筑物工程(彭店镇、大马镇、金汇区); 第9标段:凿井工程(彭店镇、大马镇、金汇区); 第10标段:供水、电力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彭店镇、大马镇、金汇区); 第11标段:施工监理标。 2.2 工期要求: 75 日历天 2.3 质量要求:合格。 2.4 总投资额:2170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要求: 第1至7标段: (1)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在河南省水利网有水利企业信用备案(以网上公示为准); (2)企业注册资金不低于5000万元(含5000万元)的管材生产企业,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3)所投产品须具有省级主管部门出具的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许可批件(PE),省级及以上相关部门出具的质量检测合格报告; (4)2012年1月1日以来具有类似产品供货业绩至少2项(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5)不接受销售商和代理商投标。 (6)提供由检察机关出具有效的无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自开具之日起2个月内有效); 第8标段: (1)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2)企业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河南省水利网有水利企业信用备案(以网上公示为准); (3)拟任项目经理应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4)拟任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5)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经理及专职安全员应取得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6)2012年1月1日以来具有类似工程施工业绩至少2项(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7)拟任项目经理无其他在建项目,如有在建,其投标资格将被取消; (8)提供由检察机关出具有效的无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自开具之日起2个月内有效); 第9标段: (1)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2)具有有效的水利凿井壹级资质;在河南省水利网有水利企业信用备案(以网上公示为准); (3)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应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4)2012年1月1日以来具有类似工程施工业绩至少2项(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5)提供由检察机关出具有效的无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自开具之日起2个月内有效); 第10标段: (1)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在河南省水利网有水利企业信用备案(以网上公示为准); (2)产品应经省级及省级以上相关部门质量检测合格、符合国家行业标准; (3)压力罐具有特种压力容器制造许可证;水泵具有省级及省级以上相关部门质量检测合格报告; (4)2012年1月1日以来具有类似项目业绩至少2项(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5)提供由检察机关出具有效的无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自开具之日起2个月内有效); 第11标段: (1)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2)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在河南省水利网有水利企业信用备案(以网上公示为准); (3)2012年1月1日以来具有类似项目监理经验至少2项(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4)拟任总监理工程师应具有注册水利监理工程师证书,无其他在建项目; (5)拟投入本工程的主要监理人员中至少有3人持有水利工程建设监理人员安全生产培训结业证书(其中1人为总监); (6)提供由检察机关出具有效的无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自开具之日起2个月内有效);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单位投标文件按废标处理。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 3.4 投标企业可以同时报两个标段,但只能按标段顺序中一个标段。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5 年 3 月 13 日至 2015 年 3 月 19 日17:00(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报名; 4.2 本工程采用网上报名:报名期限内在许昌市招标投标交易信息网网上报名,详情查看许昌市招标投标交易信息网( www.xczbtb.com )首页左上角《网上报名须知》 4.3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发售招标文件时间: 2015 年 3 月 20 日至 2015 年 3 月 26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00;购买地点:许昌市招标投标交易管理中心(许昌市三里桥街行政服务大厅5楼业务受理室)现场领取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第1至10标段每标段每套售价1500元人民币,监理标段每套售价1000元人民币(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5.3 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时需携带的资料: 第1至7标段: (1)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河南省水利网备案授权委托代理人之一);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类似项目业绩2份;河南省水利厅信用信息备案网页版; (3)生产厂家具有省级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批件、省级及省级以上相关部门出具的质量检测合格报告; (4)委托代理人近一年养老保险缴纳凭证(社保部门出具)及劳动合同; (5)提供由检察机关出具有效的无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自开具之日起2个月内有效); 第8标段: (1)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河南省水利网备案授权委托代理人之一);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资质证书(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拟任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及职称证、技术负责人职称证、类似项目业绩2份;河南省水利厅信用信息备案网页版; (3)委托代理人及拟任项目经理近一年养老保险缴纳凭证(社保部门出具)及劳动合同; (4)拟任项目经理无在建项目承诺书。 (5)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经理及专职安全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6)提供由检察机关出具有效的无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自开具之日起2个月内有效); 第9标段: (1)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河南省水利网备案授权委托代理人之一);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资质证书(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证、类似项目业绩2份;河南省水利厅信用信息备案网页版; (3)委托代理人、项目负责人近一年养老保险缴纳凭证(社保机构出具)及劳动合同; (4)提供由检察机关出具有效的无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自开具之日起2个月内有效); 第10标段: (1)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河南省水利网备案授权委托代理人之一);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类似项目业绩2份;河南省水利厅信用信息备案网页版; (3)省级及省级以上相关部门出具的质量检测合格报告; (4)委托代理人近一年养老保险缴纳凭证(社保部门出具)及劳动合同; (5)提供由检察机关出具有效的无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自开具之日起2个月内有效); 第11标段: (1)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河南省水利网备案授权委托代理人之一);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资质证书(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拟任总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及无在建项目承诺书、类似项目业绩2份、水利工程建设监理人员安全生产培训结业证书;河南省水利厅信用信息备案网页版; (3)委托代理人、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近一年养老保险缴纳凭证(社保机构出具)及劳动合同; (4)提供由检察机关出具有效的无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自开具之日起2个月内有效); 注:以上资料审核原件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叁套(复印件每页须加盖单位公章),资料须按顺序装订成册,未按要求提供原件及复印件或资料不合格的潜在投标人,不予发售招标文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鄢陵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局 联 系 人:樊女士 联 系 电 话 :13303998282 招标代理机构:中建联勘测规划设计有限公司 联 系 人:苏女士 联 系 电 话 :15393709782 市水行政监督部门:许昌市水利局 电话:0374-6061937 县水行政监督部门:鄢陵县水利局 电话:0374-27081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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