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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丰县叠翠园中水输水管道工程二次招标公告(PE管材供应及施工) |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清丰县叠翠园中水输水管道工程实施方案已经由濮发改城市[2013]470号文批复,建设资金来自县财政投资。招标人为清丰县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正大招标服务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二次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DN200PE管,长度2.2公里。 2.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为1个标段. 3.工期要求:30日历天。 4.质量要求:合格。 5.招标范围:PE管材供应及施工,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所使用的PE管材生产企业具有有效的独立法人资格,须具备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注册资金人民币2000万元(含)以上的管材生产企业;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产品具有相关部门出具的质量检测报告。 注:(1)授权委托人必须为公司本单位人员,授权委托人具有劳务合同及养老保险证明。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时间、招标文件售价: 4.1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15年5月22日至2015年5月28日(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1:30, 下午15:00~17:00。 4.2招标文件费用:500元/份,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五、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地点:清丰县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中心(清丰县文化路中段路南,县地税局斜对面)。 六、报名须知: 6.1本次招标采用不记公司名称报名,报名时不审查资格,采取资格后审。 6.2投标人须将以下资料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密封在一个封套内,加贴密封条,密封条上及封套封口处必须加盖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印章。 (1)能证明其具备本公告“第三条资质要求”的下列资料: ①营业执照副本 。 ②资质证书。 ③安全生产许可证。 ④税务登记证书。 ⑤组织机构代码证。 ⑥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被授权人身份证、被授权人劳务合同、养老保险证明。 注:①以上证件复印件必须与其投标时递交的原件及投标文件中所附的证件复印件一致,否则按无效标处理(投标文件中所附资料及开标时提供的原件资料可比报名时提交的报名资料多,但不可少)。 (2)须有加盖单位公章的报名函(格式自制)。报名函要求说明报名项目名称、投标单位名称、投标单位资质、授权委托人姓名(授权委托人必须为公司本单位人员)等内容。 6.3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持有效身份证并携带按本公告第“六、报名须知”要求的密封材料进行报名。 6.4购买招标文件、澄清答疑领取及招标控制价通知将发布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濮阳市建设工程交易网》、《濮阳市建设网》上,请投标人查阅,并按通知时间进行领取,因未及时查阅而无法按时领取者后果自负。 6.5提交的资料未按本公告要求密封的不接受其报名。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 7.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会议室(阳光大厦)。 7.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收。 八、开标时间及地点: 8.1开标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8.2开标地点: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会议室(阳光大厦)。 九、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自行踏勘现场,费用自理。 十、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为1万元,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以电汇形式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管理专用户”,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濮阳阳光大厦分理处,银行账号:4100 1510 8340 5250 0586,行号:105502000357。 保证金分配:投标人在完成转账后,登录《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管理系统》http://ccb.pyjsgc.com,选择对应的项目完成保证金分配。
十二、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清丰县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 联 系 人: 高先生 联系电话:13290776828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正大招标服务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刘女士 电 话:18103939222 监督部门:清丰县建设工程招投标活动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电 话: 18790979205
2015年5月2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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