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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监理评标结果公示 |
所属类别:中标公告-中标公告 所属地区:许昌市 上传时间:2015-7-6 阅读次数: 关闭 | 打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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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监理开标会议于2015年7月3日9时(北京时间)在许昌市招标投标交易管理中心第一开标室准时召开。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2015年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监理 招标编号:XCJCG15021 二、评审结果 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认真评审,推荐中标候选人如下: 第一中标候选人:许昌方园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中标金额: ¥107600.00元 拟任总监理工程师 杨益民 岗位证书编号:JLZ2008240032 安全生产培训证书编号:豫水建监理安全10693号 第二中标候选人:河南川江水利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中标金额: ¥112000.00 元 拟任总监理工程师 :马会灿 岗位证书编号:JLZ2006410334 安全生产培训证书编号:豫水建监理安全11273号 第三中标候选人:河南长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中标金额: ¥114950元 拟任总监理工程师 :杜运法 岗位证书编号:JLZ2008240021 安全生产培训证书编号:豫水建监理安全11480号 三、评标结果公示期: 2015年7月6日至7月8日(不少于3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四、异议和投诉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进行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异议书可同时抄送该招标项目的行政监督部门。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异议答复不满意的,应自评标结果公示之日起10日内(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第11号令:2004年8月施行,九部委23号令修改)等规定向水行政主管部门部门提出书面投诉。 未先进行异议的,投诉不予受理。 五、行政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 市水行政监督部门:许昌市水务局 电话:0374-6061937 邮编:461200 地址:许昌市魏武路与八一路交叉口 县水行政监督部门:禹州市监察局驻水利局监察室 电话:0374-6068696 邮编:461670 地址:禹州市禹王大道东段 六、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及联系方式 招标人:禹州市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局 联系人:段先生 电 话:0374-6068660 许昌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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