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山 东 分 站 |
湖 北 分 站 | ||
陕 西 分 站 |
![]() |
|
![]() |
工程: 绿化 园林 景观 装饰 装修 消防 弱电 智能 安防 系统集成 监控 公路 市政 地基 基础 桩基 网架 钢结构 亮化 照明 体育场地 电力 送变电 供配电 防水 水利 幕墙 高速公路 净化 保温 服务: 设计 勘察 监理 规划 造价 审计 印刷 保险 检测 策划 物业 保洁 保安 评估 测绘 货物: 电梯 中央空调 电缆 阀门 管材 服装 LED 显示屏 家具 厨具 标识标牌 路灯 变压器 泵 锅炉 图书 医疗器械 医疗设备 仪器 发电机 音响 起重机 饮水安全 护栏 石材 体育器材 环卫 门窗 窗帘 医院 实验室 |
![]() | ||||||||||||||||||||||||||||||||||||||||||||||||||||
本站现同时启用华中招标网(http://www.hzzhaobiao.com)旗下河南分站域名http://hn.hzzhaobiao.com | ||||||||||||||||||||||||||||||||||||||||||||||||||||
淮滨县台头等七个乡(镇)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招标(潜水泵、发电机设备) |
||||||||||||||||||||||||||||||||||||||||||||||||||||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淮滨县台头等七个乡(镇)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淮滨县土地整理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设备及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河南省淮滨县赵集、谷堆、固城、栏杆、邓湾、王岗、台头乡等。
计划工期:第一至七标段(施工标段)90日历天/标段;第八标段(设备标段)签订合同之日起15日内;第九标段(监理标段)随施工工期。
招标范围: 施工为该项目的清单和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主要建设内容有机井、过路涵、田间道、桥、防护林、标志牌等工程;设备采购为本工程所需潜水泵、发电机等;监理为施工全过程和缺陷责任期内的监理工作。
质量要求:合格。
标段划分: 本次招标划分七个施工标段,一个设备标段和一个监理标段。
施工标段:
第八标段:淮滨县台头等七个乡(镇)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潜水泵、发电机设备购置。
第九标段:淮滨县台头等七个乡(镇)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施工全过程和缺陷责任期内监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第一至七标段(施工标段)资格要求:
3.1.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和税务登记证(副本);
3.1.2具有水利水电工程、公路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以上(含二级)施工资质之一的法人单位;
3.1.3项目经理应为相关专业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且在本单位缴纳一年及以上的社会保险,签订了劳动合同;至投标截止时无在建工程,所承揽的施工项目未交工或正在施工的项目经理不允许报名,若报名的项目经理不符合该条要求而参加报名,一经查实,随时取消投标人的投标资格;项目技术负责人应为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且在本单位缴纳一年及以上的社会保险,签订了劳动合同;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1.4、项目班子要求:必须为本单位人员,具有施工员、安全员、质检员、材料员、造价员岗位证书,且在本单位缴纳一年及以上的社会保险,签订了劳动合同;
3.1.5投标人近三年以来(2012年1月1日起)企业承担过类似(类似项目是指土地整理、土地复垦、土地整治等合同金额在200万元及以上,日期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工程业绩;
3.1.6投标人应在报名时提供由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查询对象必须包含企业法人、项目经理、授权委托人,出具时间在发布招标公告之后);
3.1.7企业没有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具有近三年(2012年度—2014年度)经审计合格的财务审计报告(若企业成立年份不足三年的,则以企业成立年份向后推算,提供相应年份的经审计合格的财务审计报告);
3.1.8近三年内承担过土地(整治、整理、复垦)开发项目存在严重工程质量、安全和信誉等问题及因自身原因造成竣工验收不合格或拖延工期的不得参与投标;
3.1.9没有转包工程行为的;
3.1.10投标人报名时已在河南省土地整理中心或信阳市国土资源局备案;
3.1.11被河南省国土资源厅或信阳市国土资源局通报批评正在整改中、信用等级被河南省土地整理中心评定为B级及以下或被省(市)土地整理中心限制投标的均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报名;
3.1.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13一个投标单位只能报一个标段。
3.2第八标段(设备标段)资格要求:
3.2.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3.2.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和税务登记证(副本);
3.2.3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必须是原装全新、具有质量合格证明的产品;
3.2.4投标企业必须是潜水泵生产企业,具备成套设备供应能力;
3.2.5具有水利工程安全生产资格证;
3.2.6具有水利水泵工程安装施工三级及以上资格证书;
3.2.7投标企业需具备潜水泵全国工业品生产许可证;
3.2.8提供潜水泵产品质量检测报告;
3.2.9投标企业需提供发电机或柴油机生产企业授权书及产品质量检测报告;
3.2.10投标人近三年以来(2012年1月1日起)企业承担过类似(合同金额在200万元及以上,日期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业绩;
3.2.11投标人具有质量管理、环境管理及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2.12投标人应在报名时提供由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查询对象必须包含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人,出具时间在发布招标公告之后);
3.2.1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第九标段(监理标段)资格要求:
3.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和税务登记证(副本);
3.3.2具有水利水电工程、公路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之一的法人单位;
3.3.3项目总监具有相关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和中级或以上职称;且在本单位缴纳一年及以上的社会保险,签订了劳动合同;
3.3.4企业没有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具有近三年(2012年度—2014年度)经审计合格的财务审计报告(若企业成立年份不足三年的,则以企业成立年份向后推算,提供相应年份的经审计合格的财务审计报告);
3.3.5投标人近三年以来(2012年1月1日起)企业承担过类似(类似项目是指土地整理、土地复垦、土地整治等项目监理,日期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工程监理业绩;
3.3.6投标人应在报名时提供由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查询对象必须包含企业法人、项目总监、授权委托人,出具时间在发布招标公告之后);
3.3.7投标人报名时已在河南省土地整理中心或信阳市国土资源局备案;
3.3.8被河南省国土资源厅或信阳市国土资源局通报批评正在整改中、信用等级被河南省土地整理中心评定为B级及以下或被省(市)土地整理中心限制投标的均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报名;
3.3.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7月20日至2015年7月24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 ,下午13: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在信阳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综合窗口报名、资格审查及购买招标文件,报名和资格审查时投标人须持以下资料:
第一至七标段(施工标段):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职称证、身份证、项目经理无在建承诺书(格式自拟)、社保部门开具的在本单位缴纳的最近一年的社会保险明细(网上下载无效,且必须注明出具单位的办公联系电话)、与本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项目技术负责人职称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身份证、社保部门开具的在本单位缴纳的最近一年的社会保险明细(网上下载无效,且必须注明出具单位的办公联系电话)、与本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近三年(2012年度—201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近三年(2012年1月1日起)类似工程业绩(以合同原件和中标通知书为准);施工员、安全员、质检员、材料员、造价员岗位证书,身份证,社保部门开具的在本单位缴纳的最近一年的社会保险明细(网上下载无效,且必须注明出具单位的办公联系电话)、与本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河南省土地整理中心备案证明(提供加盖公章网页版)或信阳市国土资源局备案证明(需提供由信阳市国土资源局颁发的《河南省信阳市土地整治从业单位备案登记证书》)。
第八标段(设备标段):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水利工程安全生产资格证(提供加盖公章网页版);水利水泵工程安装施工三级及以上资格证书(提供加盖公章网页版);潜水泵全国工业品生产许可证;潜水泵产品质量检测报告;提供发电机或柴油机生产企业授权书、产品质量检测报告(复印件加盖生产企业公章);类似业绩(以合同原件和中标通知书为准);质量管理、环境管理及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第九标段(监理标段):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资质证书(副本);近三年(2012年度—201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近三年(2012年1月1日起)类似工程监理业绩(以合同原件和中标通知书为准);项目总监的注册监理工程师证、职称证、身份证、社保部门开具的在本单位缴纳的最近一年的社会保险明细(网上下载无效,且必须注明出具单位的办公联系电话),与本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河南省土地整理中心备案证明(提供加盖公章网页版)或信阳市国土资源局备案证明(需提供由信阳市国土资源局颁发的《河南省信阳市土地整治从业单位备案登记证书》)。
(以上资料验原件后留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壹份,授权委托书留原件,招标代理机构对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单位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单位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仍将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审核,不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将被拒绝。)
4.2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4.3 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标段,售后不退;
4.4 投标保证金:第一至七标段30000元/标段,第八标段10000元/标段,第九标段6000元/标段,投标保证金应在开标前从企业基本账户汇入以下账户:
户 名:信阳市行政服务中心公共资源交易部
账 号:41001551435052500070
开户银行:建设银行信阳分行羊山新区分理处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8月19日上午9:30分,地点为信阳市行政服务中心4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淮滨县土地整理中心
联 系 人:孔先生
电 话:13569756661
传 真:0376-7798780
邮 箱:kongtao6661@163.com
代理机构:北京天融创业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刘女士
电 话:13607673633
传 真:0371-65386698
邮 箱:bjtrcy@163.com
|
||||||||||||||||||||||||||||||||||||||||||||||||||||
![]() |
|
关于我们 | 网站导航 | 广告服务 | 友情链接 | 版权所有 | 联系我们 | 发布招标信息登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