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项城市迎宾大道南通棚户区安置小区(睿智家园南区)二期及附属工程建设项目已由周口市、项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项发改字【2013】161号文及豫周项城房地【2014】06278号、周发改投资【2015】31号、周发改投资【2015】187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项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项城市。 2.2 建设规模:二期工程总建筑面积约12万平方米及小区红线内配套基础设施。 2.3项目总投资:约2.4亿元。 2.4 计划工期:540日历天。 2.5 招标范围:项城市迎宾大道南通棚户区安置小区(睿智家园南区)二期工程及小区红线内附属道路、电力、燃气(含睿智家园北区电力、燃气)等配套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及保修期监理服务)和设计施工总承包(包括本项目规划设计、方案、施工图等所有设计和工程施工总承包)。 2.6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二个标段,具体划分为: 一标段:南区监理; 二标段:南区设计施工总承包; 2.7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2.8 本次招标实行电子招标。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社会信誉良好。 一标段投标人须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甲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具有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且未担任其它在施工程项目的项目总监。 二标段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总承包企业一级及以上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消防工程专业承包三级资质,同时投标人(或联合体投标人中的设计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城乡规划编制甲级资质并且同时具备建筑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拟派项目负责人需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设计负责人须具有注册城市规划师资格或者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 3.2 本次招标监理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设计、施工总承包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具备3.1条资质要求均可进行网上投标报名。投标人如是联合体投标,报名凭施工企业CA锁网上报名。联合体投标人的联合体协议书随同投标文件于投标截止日前一块递交,联合体投标人若无联合体协议书其投标将不被接受。本次招标只接受施工企业和设计企业组成联合体,且明确确定施工企业为项目主办人,不接受超出两家(不含两家)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1个标段。 3.4 投标人或(投标联合体各成员)必须于报名截止日前申请注册加入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会员诚信库后,才能参与本项目网上投标活动,否则其投标无效。 4. 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7月27日至2015年7月31日17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周口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服务平台会员系统(网址http://www.zkggzyjy.gov.cn/)凭CA数字证书报名。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15年 7月27日至2015年7月31日17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周口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服务平台会员系统(网址http://www.zkggzyjy.gov.cn/)凭CA数字证书下载招标文件。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纸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2.3款,地点为 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6.2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使用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招投标系统上传电子招投标系统使用的电子投标文件一份(.zktf格式),同时递交电子光盘投标文件。 6.3 纸质投标文件必须按照招标代理机构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和要求制作。 6.5 本项目评标以纸质投标文件为依据,电子投标文件必须按照招标代理机构提供的的要求制作,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其投标。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项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盖章) 地 址:项城市境内 联 系 人:罗堡 电 话:15938611611 代理机构:河南汇龙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盖章) 地 址:周口市交通路与汉阳路(原大闸路)交叉口金润国际大厦17楼 联 系 人:朱继红 电 话:13838656719 8.监督人 监督部门:项城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盖章) 监督电话:0394-42623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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