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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壁市公安局业务技术用房工程施工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
鹤壁市公安局业务技术用房工程施工项目(二次)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SGZB-2015-064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鹤壁市公安局业务技术用房工程施工项目(二次)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批准文号:豫发改投资【2013】974号,招标人为:鹤壁市公安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省信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中央预算内投资、省财政投资及市财政投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鹤壁市公安局业务技术用房工程施工项目(二次) 2.2建设地点:鹤壁市淇滨区南海路与华山路交叉口东北角 2.3招标范围及建筑面积:工程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所示的全部内容,约19698.90平方米(其中:地上16994.50平方米,地下人防工程2704.4平方米) 2.4计划工期: 24个月 2.5资金来源:中央预算内投资、省财政投资及市财政投资 2.6工程质量标准:按国家标准验收合格及相关部门验收合格 2.7承包方式:施工总承包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营业执照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2012年以来企业及拟投入项目经理承担过类似项目业绩(类似项目业绩指单体建筑面积 16000m2 及以上的公共建筑)。 3.3 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4 投标人须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3.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符合资格要求的投标人,请于 2015年 08月 2 4日—— 2015年08月28日 在《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站附件下载:【附件一:招标文件;附件二:工程量清单;附件三:图纸】。 4.2招标控制价在开标之日前七天在本次招标公告同一媒体进行公布。 4.3招标文件售价:500元 /套,售后不退,递交投标文件时交纳。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招标文件澄清及答疑 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和相关资料有任何疑问,应在2015年 09 月 04 日前将疑问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电报、传真、电子扫描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递交到招标代理机构或上传至招标代理机构邮箱并电话通知招标代理机构,逾时不予受理。 答疑文件及招标文件的修改或澄清将在本次招标公告发布媒体发布,投标人应随时关注,自行查阅,招标代理机构不另行通知且不需投标人确认。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公告为准。因投标人未能及时查阅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8、联系方式 招标人:鹤壁市公安局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省信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鹤壁市淇滨区 地 址: 鹤壁市淇滨区老技术学院图书馆4楼 联系人: 陈 先生 联系人: 徐 先生 电话: 0392-3392161 电话: 0392-212999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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