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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漳卫河系卫河坡洼(良相坡)蓄滞洪区2014年度工程(淇县部分)监理招标公告 |
河南省漳卫河系卫河坡洼(良相坡)蓄滞洪区2014年度工程(淇县部分)施工及监理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SLZB-2015-915 一、招标条件 河南省漳卫河系卫河坡洼(良相坡)蓄滞洪区2014年度工程(淇县部分)施工及监理项目已由上级部门批准,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招标人为淇县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省信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河南省漳卫河系卫河坡洼(良相坡)蓄滞洪区2014年度工程(淇县部分)施工及监理; 2.2建设地点:鹤壁市淇县境内; 2.3招标内容:本次工程治理范围为淇县境内良相坡蓄滞洪区内思德河进行清淤疏挖,治理长度为10.20公里,拆除重建3座跨河生产桥。(详见图纸和清单内所示全部内容)。 2.4工程总投资:约1000万元。 2.5标段划分:本工程招标共划分为施工4个标段、监理1个标段; 施工标: 一标段:(合同编号:QXLXP-2015-SG-01)桩号0+000~2+500范围内工程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中包含的所有内容的施工、竣工及保修阶段工作; 二标段:(合同编号:QXLXP-2015-SG-02)桩号2+500~5+000范围内工程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中包含的所有内容的施工、竣工及保修阶段工作; 三标段:(合同编号:QXLXP-2015-SG-03)桩号5+000~7+500范围内工程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中包含的所有内容的施工、竣工及保修阶段工作; 四标段:(合同编号:QXLXP-2015-SG-04)桩号7+500~10+200范围内工程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中包含的所有内容的施工、竣工及保修阶段工作; 监理标:(合同编号:QXLXP-2015-JL)河南省漳卫河系卫河坡洼(良相坡)蓄滞洪区2014年度工程(淇县部分)(桩号0+000~10+200)施工及保修阶段的监理工作。 2.6工期要求:计划工期10个月。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施工1-4标段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拟派项目经理应具有水利水电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技术负责人应具有中级及以上(水利水电专业技术)职称;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应具有有效的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5)拟派项目经理不得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职务,并出具项目经理无在建承诺书,一经查实取消其中标资格; (6)财务要求:近三年(2012年、2013年、2014年)以来财务状况良好; (7)投标人须具有2012年1月1日以来类似项目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 (8)投标人须在河南省水利厅进行信用信息备案并公示; (9)投标人须具有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注册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且无犯罪记录(内容涵盖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授权委托人,以招标公告发布之后开具的方为有效)。 3.2 监理标段投标人资格要求 (1)监理标段投标人资格要求:①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②应具备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③拟投入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水利工程建设总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其他监理人员具有相应的注册(资格、岗位)证书,拟投入本工程的主要监理人员中至少有2人持有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安全生产培训结业证书(其中1人为总监)。 (2)近三年(2012年、2013年、2014年)以来财务状况良好; (3)投标人须在河南省水利厅进行信用信息备案并公示; (4)投标人须具有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注册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且无犯罪记录(内容涵盖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授权委托人,以招标公告发布之后开具的方为有效); (5)投标人须具有2012年1月1日以来类似工程监理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监理合同)。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本项目(施工标)投标人均可投报2个标段,但最终只能在1个标段中标,若同时在2个标段中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则应选择中标价格高的标段中标,而无条件地放弃其他标段的中标资格。 四、评标办法 本项目施工、监理标段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办法。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评标时由评审专家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核认定。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符合资格要求的投标人,请于2015年8月24日至2015年8 月28日在《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站附件下载:【附件一:招标文件;附件二:工程量清单;附件三:图纸】; 5.2招标发包价在开标之日前七天在本次招标公告同一媒体进行公布。 5.3本次招标项目如有变更、延期等事项,投标人均可在《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直接查看相关公告,投标人应随时关注网站,如有遗漏,后果自负。 5.4 其他:投标人应自行支付招标过程中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并承担相应的风险和责任;投标人递交的报名资料和投标文件不论中标与否均不予退还。招标人不再组织投标人踏勘现场,投标人可自行踏勘,费用自理。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递交地点:见招标文件;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淇县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局 联系人:孙女士 联系电话:0392-7233696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省信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0392-6912261
水行政监督部门:鹤壁市水利局建设管理科 联系电话:0392—3338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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