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舆县奚仲公园避难场所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平舆县政府采购中心受平舆县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的委托,就平舆县奚仲公园避难场所建设项目实施政府采购,本次采购采用公开招标方式,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与。 一、项目编号:2015—CG—G027—046 标段划分: 一标段:场所指示标志牌设计 二标段:减灾指挥中心建设 三标段:LED电子屏幕 应急广播 应急监控系统 二、凡符合以下条件的供应商可参加本次投标: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一标段: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出具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安全生产许可证。 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同类业绩证明材料。 4、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 5、保证金缴纳凭证。
;二标段: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投标人应当具备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的资质企业,出具有效的资质证书、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安全生产许可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保证金缴纳凭证。 三标段:1、投标人具有主要设备的经营范围,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出具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加盖投标申请单位公章。 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类似业绩证明材料。 4、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 5、保证金缴纳凭证。 参数详见附件; 三、招标文件发售: 1、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派代表携带企业信息(企业名称、被委托人姓名、联系方式、所投项目名称标段并加盖企业公章)于2015年 9 月 21 日至2015年9 月 25日,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30(北京时间,公休、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平舆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业务股获取文件,资料售价每标段300元(售后不退)。 联系人:韩先生 联系电话:0396-5000266 手机 15939600700 1.1、二标段图纸领取请与采购人联系 联系人 闻女士:13939670766 2、本项目投标保证金金额为:每个标段20000元整,于2015年10 月 12日下午15时前到帐,由投标企业基本帐户直接汇入平舆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帐户(收款单位:平舆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 户 行:中国银行平舆支行 账 号:246820578944 )。投标保证金交纳和退还:投标保证金以按规定时间到达平舆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帐户为有效,必须以银行电汇或转帐方式交纳,不接受现金交纳。票据出票地或电汇汇款地必须与投标人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地名称一致,转帐支票出票人、电汇汇款人均必须与投标人名称相一致。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截止时间到帐的为无效,并请投标人自行计算资金在途时间,由于资金没有及时到帐而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汇款用途栏内必须填写平舆县奚仲公园避难场所建设项目投标保证金(注明标段)。 四、递交响应性文件截止时间、地点:2015年 10 月 12 日下午15时前,平舆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开标二厅。 五、开标时间地点:2015年 10 月 12日下午15时整,平舆县政府采购中心四楼开标二厅,届时请参加投标的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参与投标。 六、采购方联系人: 闻女士: 13939670766 七、政府采购中心联系人: 闫先生: 13949563456 八、监督单位: 平舆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电话:0396—5027396 平舆县监察局公共资源交易监察室 电话:0396—5006110 5000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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