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鹤壁市宝山循环经济产业集聚区污水处理中水回用工程(一期二阶段)”已由 鹤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鹤发改投资【2009】360号文批准建设,本工程由康达环保(鹤壁)水处理有限公司采用BOT特许经营方式建设、运营,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康达环保(鹤壁)水处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兴建建设管理有限公司。现对本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选定合格的施工企业,欢迎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前来报名。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鹤壁市宝山循环经济产业集聚区污水处理中水回用工程(一期二阶段)
2.2 建设地点: 鹤壁市宝山循环经济产业集聚区
2.3 工程范围及内容:正式施工图(自控部分除外)及图说中所示的全部土建及装饰装修、工艺设备及管线安装、72小时联动试车、缺陷责任期的保修等全部内容
2.4 工期要求:实际开工时间,以发包人的书面通知为准,竣工时间为2015年12月31日前。
2.5 质量要求:合格
2.6 招标范围: 天津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设计的鹤壁市宝山循环经济产业集聚区污水处理中水回用工程(一期二阶段)全部土建、安装工程。
2.7 标段划分: 一个标段
3.资格要求
3.1 报名企业资格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年检合格的施工企业,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二级)以上资质,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
3.2投标人应信誉良好、资金雄厚,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业绩要求:企业2012年1月1日以来有类似的工程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施工合同);
3.4财务要求:企业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提供近三年经会计事务所或第三方审计机构审计后的财务报表(限定为2012年度、2013年度、2014年度);
3.5信誉要求:投标人须提供企业注册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及拟派项目经理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开具时间:应在招标公告后至开标前)。
3.6有效的三大管理体系 (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认证证书。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报名。
3.8.要求本项目拟派项目经理(建造师)必须全程参与本次招投标过程。
4.评标办法: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随机选取法随机抽取中标候选人的评标办法。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符合资格要求的投标人,请于2015年09月22日至2015年09月28日在《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站附件下载:【附件一:招标文件,附件二:工程量清单,附件三:说明】。
5.2招标控制价在开标之日前七天在本次招标公告同一媒体进行公布。
5.3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套,售后不退,递交投标文件时交纳。
6.招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见招标文件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康达环保(鹤壁)水处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宋先生
电 话:18503916949 0392-2439336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兴建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商务内环路金成东方国际10#楼1401室
联 系 人:王丹冬
电 话:13938588244 0371-68081055 68081056转602
传 真:0371-658075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