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鹤壁市宝山循环经济产业集聚区污水处理中水回用工程(一期二阶段)”已由 鹤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鹤发改投资【2009】360号文批准建设,本工程由康达环保(鹤壁)水处理有限公司采用BOT特许经营方式建设、运营,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康达环保(鹤壁)水处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兴建建设管理有限公司。现对本工程监理进行公开招标,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选定合格的监理企业,欢迎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前来报名。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鹤壁市宝山循环经济产业集聚区污水处理中水回用工程(一期二阶段)
2.2招标编号:JLZB-2015-021
2.3 建设地点:鹤壁市宝山循环经济产业集聚区
2.4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2.5招标范围与标段划分:本工程施工阶段全过程监理及保修阶段监理
一个标段
2.6质量标准:合格
2.7计划工期:同施工工期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有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或综合资质,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业绩、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拟派项目总监须是本单位注册且具备市政公用工程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并具有中级以上(含中级)职称。
3.3.2012年1月1日以来,企业承接过类似本次招标的市政工程的合同3个及以上(以合同签订的时间为准)。
3.4.投标人须提供企业注册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及委托代理人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开具时间:应在招标公告后至开标前)。
3.5有效的三大管理体系(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认证证书。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要求本项目拟派项目总监必须全程参与本次招投标过程。
4.评标办法
4.1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随机选取法)办法。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评标时由评审专家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核认定。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符合资格要求的投标人,请于2015年09月22日至2015年09月28日在《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站附件下载:【附件一:招标文件】。
5.2招标控制价在开标之日前七天在本次招标公告同一媒体进行公布。
5.3招标文件售价:500元 /套,售后不退,递交投标文件时交纳。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见招标文件)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招 标 人:康达环保(鹤壁)水处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宋先生 电 话:18503916949 0392-2439336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兴建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商务内环路金成东方国际10#楼1401室 联 系 人:王丹冬 电 话:13938588244 0371-68081055 68081056转602 传 真:0371-65807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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