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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建设工程新县2015年度项目招标公告(水利水电)

更新时间:2015-9-23 所属分类:招标信息---工程招标       关闭 | 打印

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建设工程新县2015年度项目实施方案于2015年四月通过省水保处组织的专家评审,河南省水利厅(豫水保[2015]9号)予以批复。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水利厅(豫财农[2015]103号、豫财农[2015]113号)联合下文下达了2015年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建设工程补助资金。招标人为新县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处,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大河招标有限公司。现对该项目施工及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1、项目概况
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建设工程新县2015年度项目计划安排在项目区沙窝小流域内,该治理区隶属沙窝镇,属大别山区,位于淮河一级支流的白露河上游,涉及6个村,治理区总人口16785人,农业人口14168人。
2、主要建设内容:
 ①治理水土流失,改善生态环境,减少入河入库(湖)泥沙;②蓄水保土,保护耕地资源,促进粮食增产;③涵养水源,控制面源污染,维护饮水安全;④防治滑坡、崩塌与泥石流等,减轻山洪灾害; ⑤改善农村生产条件和生活环境,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发展。
3、标段划分:
本次招标分为3个施工标和一个监理标。
施工一标主要内容:水保林83.3 hm2,封禁治理546 hm2,整修大塘12座,新修拦水堰3处,小型排水工程(引水渠工程)2000m,生产道路2000m,溪沟整治及堤岸护岸护坡2172m.
施工二标主要内容:经济林整地25hm2,水保林34.2 hm2,封禁治理546 hm2,整修大塘12座,新修拦水堰3处,小型排水工程2800m,生产道路1500m,溪沟整治及堤岸护岸护坡2259m.
施工三标主要内容:经济林整地25hm2,水保林32.5 hm2,封禁治理728 hm2,整修大塘13座,新修拦水堰4处,生产道路1500m,溪沟整治及堤岸护岸护坡2259m.
监理标主要内容:对施工标段工程内容的质量、进度、投资、安全生产等工作全程监理。
4、工期:施工标为合同签定后180天日历天;监理标为18个月(含保修期一年)。
5 投标人资格要求
5.1施工标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具有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取得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012年1月1日以来具有类似工程施工经验(以合同日期为准);
(4)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及商业信誉;
(5)拟任项目经理应具备水利水电工程工程贰级建造师及以上资格、技术负责人应具备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员应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5.2监理标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2)具有水土保持工程监理丙级及其以上资质;
(3)2012年1月1日以来具有类似工程业绩(以合同日期为准);
(4)拟任总监理工程师具有水利总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
(5)拟投入本工程的主要监理人员至少有2人持有水土保持专业注册证书(其中1人为总监)及工程建设监理人员安全生产培训证书(其中1人为总监);
(6)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及商业信誉;
5.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4投标企业及相关执业(从)业人员须在河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管理平台备案(以网上公示为准),信阳市外企业投标前应将信誉备案材料汇编在信阳市水利局建设与管理科进行登记。
5.5投标人应提供企业注册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证明(需要查询企业法人、法人代表、总监或项目经理,开具时间必须在公告发布日期之后)
5.6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如施工标投标人拟投入的建造师存在以下情况的,视为投标人自动放弃本项目中标候选资格:1、已参与其他项目投标,且此项目中标候选人尚未公示的;2、已参与其他项目投标,公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且尚未签订合同的。
5.7施工标投标人所报拟承担本工程的项目经理等主要人员不得有在建工程,并出具无在建项目承诺书。若施工标投标人拟投入项目经理有在建项目但已履行变更手续的,在投标文件中需附经批准的有关变更资料,并在开标现场提供原件以备核查,未能提供或提供的资料不能证明的视为主动放弃中标资格。
5.8施工标投标人同一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可对本次招标项目施工标中的3个标段进行投标,但只能按标段顺序中一个标段。
5.9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被评标委员会否决。
6.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9月23日至2015年9月2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3时至17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信阳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报名并购买投标文件。施工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贰仟元(¥:2000元);监理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壹仟元(¥:1000元)(现金支付,售后不退。来时携带:
1、施工标资料:
(1)委托代理人的法人授权委托书、身份证、社会保险证明材料;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副本、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类似业绩证明材料(合同及验收证明材料);
(4)拟任项目经理建造师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技术负责人技术职称资格证书、专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以上资格证明须提供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1套。
2、监理标资料:
(1)委托代理人的法人授权委托书、身份证、社会保险证明材料;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副本;
(3)类似业绩证明材料(合同及验收证明材料);
(4)总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原件和安全生产培训证书,注册监理工程师证和安全生产培训证书,专职安全工程师的安全生产培训证书。
以上资格证明须提供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1套。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15年10月19日上午10:00。
7.2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信阳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投标文件接收处。
7.3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或不按招标文件要求规定密封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8. 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10.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新县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处
联 系 人:杨先生    联系电话:0376-2987365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大河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郑州市金水区城东路112号
联 系 人:闫先生  
联系电话:0371-66023041     传真:0371-66026721
 
水行政监督部门:信阳市水利局
电 话:0376-6272260
 
相关链接:河南省建设厅  河南省招标投标协会 河南省工程建设信息网  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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