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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丰县2015年度实施国家新增千亿斤粮食生产能力建设项目招标(凿井、水利水电、市政公用、公路、电力) |
招标编号:HC-PYZB-2015-025 所属行业:农林牧渔 标讯类别:国内招标 资金来源:国家中央预算内投资及地方配套 总 投 资:约3600万元 所属地区:河南省 详细内容:清丰县2015年度实施国家新增千亿斤粮食生产能力建设项目已由濮发改投资【2015】368号文批准建设,项目资金来源已落实,业主现委托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代理该项目招标,现将有关招标事宜公告如下: 一、工程概况: 项目建设内容:新打机井、新建井堡、地埋管、新修机耕路、标志牌、地埋线、机井配套、变压器等。 质量要求:合格 工期要求:80日历天/标段 二、建设地点:河南省清丰县固城乡。 三、标段划分:本项目共14个标段。 施工及采购标: 第1标段:新打机井、井堡(一); 第2标段:新打机井、井堡(二); 第3标段:新打机井、井堡(三); 第4标段:地埋管(一); 第5标段:地埋管(二); 第6标段:新修机耕路(一); 第7标段:新修机耕路(二); 第8标段:新修机耕路(三); 第9标段:新修机耕路(四); 第10标段:新修机耕路、标志牌(五); 第11标段:变压器; 第12标段:机井配套; 第13标段:地埋线工程; 第14标段:地埋线工程; 四、资质要求: 施工及采购标资质要求: 第1-3标段: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且企业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凿井专业除外,但需具有安全员岗位证)经过年审合格。 (2)具有凿井专业二级及其以上资质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含凿井)贰级及其以上资质。 (3)项目经理需具有二级及其以上建造师(不包括临时建造师)注册证书(凿井资质除外,凿井资质要求技术负责人须具备中级及其以上技术职称)。 第4-5标段: (1)具有国内注册独立法人资格的管材生产企业; (2)注册资金在5000万元(含5000万元)以上人民币; (3)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4)管材(PVC)需具有省级及省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出具的检测报告。 第6-10标段: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且企业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经过年审合格; (2)具有水利水电工程(含道路施工)、市政公用工程、公路工程(之一)施工总承包二级及其以上资质; (3)项目经理需具备二级及其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 第11标段: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且企业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经过年审合格; (2)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其以上资质并具有承装电力设施许可证(叁级及其以上); (3)项目经理需具备二级及其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不包括临时建造师)。 第12标段: (1)具有国内注册独立法人资格的水泵生产企业; (2)注册资金在3000万元(含3000万元)以上人民币,具有有关部门颁发的生产许可证。 第13-14标段: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且企业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经过年审合格; (2)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其以上资质; (3)项目经理需具备二级及其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不包括临时建造师)。 注:(1)项目经理应无在建项目。 (2)所有劳务合同均须提供加盖劳动部门鉴证章的通用标准合同文本,养老保险证明均需加盖社保部门的章。 (3)每个投标人最多可以报三个标段,但只能为一个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按标段顺序取前舍后)。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报名时间: 2015年9月28日 至 10月10日 (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2:00 ,下午14:00~17:00。 六、报名地点:清丰县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中心(清丰县文化路中段路南,县地税局斜对面)。 七、报名须知: 7.1本次招标采用不记公司名称报名,报名时不审查资格,采取资格后审。 7.2投标人须将以下资料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密封在一个封套内,加贴密封条,密封条上及封套封口处必须加盖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印章。 (1)能证明其具备本公告“第四条资质要求”的所有文件及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法人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劳务合同、养老保险证明。注:以上证件复印件必须与其投标时递交的投标文件中所附的证件复印件一致,否则按无效标处理(投标文件中所附资料及开标时提供的资料可比报名时提交的报名资料多,但不可少)。 (2)须有加盖单位公章的报名函(格式自制)。报名函要求说明报名项目名称、投标单位名称、投标单位资质、拟投标段、授权委托人姓名(授权委托人必须为公司本单位人员)等内容。 7.3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持有效身份证并携带按本公告第“七、报名须知”要求的密封材料进行报名。 7.4招标文件获取时间:报名同时领取招标文件 7.5澄清答疑领取及招标控制价:通知将发布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濮阳市建设工程交易网》上,请投标人查阅,并按通知时间进行领取,因未及时查阅而无法按时领取者后果自负。 7.6提交的资料未按本公告要求密封的不接受其报名。
招标人:清丰县实施国家千亿斤粮食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人:库先生 代理机构: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 程 先生 联系电话:0393-4612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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